关于2014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广东省招生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3年11月26日 来源:广东省招生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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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办公室,各有关高等学校,各考点:

为了进一步做好2014年我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工作,保证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含音乐类、美术类,下同)在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按照“着眼公平、分类指导、立足规范、提升质量”的原则,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14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13]13号)的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情况,现就2014年省外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在我省招生考试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考试

1.我省艺术类考生根据专业属性不同划分为美术类和音乐类两个专业类别,高考报名时统一派发艺术类考生号,考试科类可选择文科类或理科类,文化课录取分数线根据音乐类、美术类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文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文科综合”,即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理科类考生的文化课考试科目为“3+理科综合”,即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2.省外普通本科高等学校(含教育部规定的31所独立设置的艺术院校及13所参照院校)在我省招收艺术类考生,凡我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下称“省级统考”,情况介绍见附件1)涉及到的专业(省统考涉及专业的认定说明见附件2),可认可我省省级统考成绩;有特殊要求的,可在省级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由学校再行组织专业考试(下称“统考基础上的校考”),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凡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则可由学校自行组织专业考试(下称“校考”)并确定本校艺术专业合格考生。

省外普通高等学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以及民办高等学校、独立学院的艺术类本科专业,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直接使用省级统考成绩;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自行组织校考。

除报考省级统考未涉及的专业可不参加省级统考外,报考省级统考涉及的或认可省级统考成绩的专业,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

所有拟在我省招生并实施校考的院校,须于2013年12月5日前向我院申报校考专业的考试科目内容(申报表见附件3),确定校考专业在我省的考试方式(校考或统考基础上的校考)。

3.我省2014年普通高考艺术类考生统一报名时间为2013年12月1日-10日。凡报考艺术类专业考生,均需填报艺术类考生对应项信息点。报考省艺术类术科统考涉及到的艺术类院校(专业)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艺术类省级统考。为提高考生被录取机会,拟报考招生院校专业校考的考生,凡报名时无法确定所报考专业是否属省级统考涉及的专业,考生应先报名参加省级统考。报校考的考生须凭我省统一打印的校考准考证(附件4)到有关院校或考点参加招生院校的校考。

4.凡是招生院校有不招收理科(文科)考生的专业要求的,一律不得接受理科(文科)考生报名参加该专业校考。考生未按招生院校文理科文化课考试要求报考而未能录取的,责任由考生本人承担。

5.招生院校校考不得接受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报名考试,广东省招生办公室不承认没有我省校考准考证的考生的校考成绩,遗留问题由招考院校负责处理。

6.认可我省省级统考成绩的省外高等学校,艺术术科成绩应采用我省省级统考成绩,并在向广东省招生办公室申报招生生源计划时注明,以便广东省招生办公室在公布招生专业目录时一并公布,便于考生报考。

7.我省艺术类专业省级统考本科合格线划线原则。省招生办公室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结合我省当年美术类、音乐类参加术科统考全体考生考试成绩情况,按一定比例确定本科专业术科统考合格线。

二、艺术类专业省级术科统一考试

音乐学(师范)、美术学(师范),省级统考涉及到的专业以及认可我省术科统考成绩的院校专业实行全省术科统一考试。

(一)音乐类术科

1.考试科目:

笔试:视唱练耳(笔试)、乐理;

面试:视唱练耳(面试)、声乐、器乐、钢琴。

2.考试时间:2014年1月12日下午进行笔试,2014年1月13日至24日进行面试。

3.考试地点:笔试由广州市招生办公室具体承办,在广州市若干中学考场进行;面试由星海音乐学院组织实施,在星海音乐学院进行。

(二)美术类术科

1.考试科目:素描、速写和色彩。

2.考试时间:2014年1月12日。

3.考试地点: 华南师范大学(石牌校区)、广州大学(大学城校区)、广东工业大学(大学城校区)、华南农业大学(五山校区)、广州美术学院(大学城校区)、广东第二师范学院(客村校区)和暨南大学(石牌校区)共七个考场。

(三)从2015年起,在继续做好美术类和音乐类专业省级统考的基础上,按教育部要求,我省将视情况逐步对表演类、编导类专业实施省级术科统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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