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夏季高考)工作实施意见

2013年05月20日 来源:山东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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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五、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有关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开展招生录取工作的重要依据。各高校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教育部和省招生委员会有关规定自主制订。高校的主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招生政策、规定对所属高校的招生章程进行审核。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负责汇总、编辑各高校招生章程中的主要内容,并在考生填报志愿前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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