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2013年12月17日 来源:北京电影学院招生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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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专业考试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如持临时身份证的考生,须同时携带户口卡)和自行打印的《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 报考我校影视表演高职(专科)层次须以兼报的形式参加表演专业表演创作方向的本科考试。

3. 戏剧影视美术设计专业方向间兼报的考生,专业考试只须参加一场初试的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①电影美术设计②电影(电视)特技设计③电影(电视)人物造型设计④电影(电视)虚拟空间设计⑤新媒体艺术方向的优先顺序的考场安排参加初试的专业考试。考生不得随意更改,否则视为自动放弃。

例如:考生报考①、③方向,应按电影美术设计方向的考试时间安排及准考证号参加专业考试,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将兼报的电影(电视)人物造型设计方向准考证号同时填上即可。

4. 动画专业各方向兼报的考生,专业考试不分方向只须参加一场初试、复试、三试的考试,成绩共用。兼报的考生按①漫画②动画艺术③电脑动画④游戏设计方向的优先顺序的准考证号参加初试、复试的考试。录取时依据考生志愿,调剂录取。

例如:考生报考①、③方向,应按漫画方向的准考证号参加专业考试,只须在试卷指定位置上将兼报的电脑动画方向准考证号同时填上即可。

动画专业各方向初、复试考试安排,以各考点现场公布的“专业考试考场安排”为准。初、复试外地各考点不阅卷、不单独公布结果,试卷统一带回本校一起评判。外地各考点不进行三试考试,统一按校园网上公布的进入三试名单及三试考试时间安排,到本校进行三试考试。

5. 考场安排: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密切注意网上发布的通知公告以及在学校指定“发榜处”公布的考场安排。

6.考试纪律:报考我校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7.按教育部规定:我校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4年3月15日通过北京电影学院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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