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本科、高职招生简章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2. 关于打印准考证
网上报名信息全部填写完成,上传照片合格,网上交费成功后,考生在指定时间内自行打印《北京电影学院2014年本科、高职专业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专业考试准考证》)。
网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时间为:2014年1月26日起。
考生凭自行打印的各阶段《专业考试准考证》及身份证件参加各阶段的专业课考试,无需加盖公章。
各阶段的考试通过情况查询,缴费及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考生均需登录网上报名系统完成。
考生请注意:
l 确认信息后,不得修改考生信息;完成某专业方向的报名费支付后,不可以更改报考专业方向。
l 报考我校的考生请认真核对考试时间,在考试时间不冲突以及专业方向间未做兼报限制说明的,考生可选择兼报。但最多只能兼报3个专业方向(含高职)。
l 影视摄影与制作专业电影制作方向设A、B两类考试方式。考生两类间可兼报。
l 报考录音艺术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l 报考摄影专业的考生,考试时间不冲突时可兼报。
l 报考美术系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l 报考管理系两个专业间不得兼报。其中文化产业管理专业电影(电视)管理方向,考生按我校投放所在省的计划报名参加专业考试,无计划省的考生不得报考该专业。
l 报考动画专业各方向的考生,只能选择一个考点参加初、复试考试。
l 报考动画学院各专业方向的考生只允许兼报其中两个方向。
不按以上规定执行,重复报考者,一经查出取消考试资格,所涉及专业方向考试成绩均作废。
3. 关于报考审核
考生参加各专业方向面试阶段,须参加审核。审核时,考生需携带:①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②考生所在省“(艺术)高考报名证(带有高考考生号)”的原件及复印件;③《专业考试准考证》;④现役军人须持大军区级政治部《介绍信》原件。经审核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取消其报考资格,后果自负。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