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2012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实施办法
2012年05月30日
来源:重庆市教育考试院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考生档案
四、考生档案分为电子档案和纸质档案。电子档案主要包括考生的客观信息、综合信息、体检信息、志愿信息、成绩信息、特征信息和考生参加国家教育考试的诚信记录等,是普通高等学校录取新生的主要依据,必须全面、真实。电子档案由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负责制作,为了确保电子档案制作的质量,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组织考生认真填涂各种表卡,保证信息绝对准确。考生的电子档案信息须经考生本人签字确认,上报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后不得更改。
纸质档案是指考生在高级中等教育阶段的学籍档案以及参加当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名考试所组建的考生纸质材料。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要按照《关于做好普通高校招生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考生档案组建工作的通知》(渝招考发〔2012〕40号)文件要求组建和管理考生的纸质档案。
考生凭准考证和录取通知书到报名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领取纸质档案。各区县(自治县)招生考试机构应根据考生的录取通知书和重庆市教育考试院提供的录取信息进行核对,无误后将密封好的纸质档案交给考生。考生于报到时将纸质档案交录取高校。高等学校在新生报到时应认真审查新生的纸质档案。没有提交纸质档案的考生,高校须责成考生提交。否则,造成的有关遗留问题由考生自己负责。
政治思想品德考核
五、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主要是考核考生本人的现实表现。考生所在学校或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考生由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要对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品德做出全面鉴定,鉴定内容应完整、准确、真实地反映在考生的《重庆市高考学生综合信息表》中。
对受过法律处罚或纪律处分的考生,要提供所犯错误的事实、处理意见、本人对错误的认识和改正错误的表现等翔实材料,并对其真实性负责。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属于政治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
(一)反对宪法所确定的基本原则或参加邪教组织的;
(二)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受到治安管理处罚且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下一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