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关于做好2011年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普通高招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08日 来源:河南招生考试信息网
二维码
用微信扫描二维码
分享至好友和朋友圈

各省辖市公安局政治部,各省辖市招生办公室,各重点扩权县招生办公室,各有关招生院校:

  根据《公安部、教育部关于印发〈公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暂行办法〉的通知》(公政治〔2000〕137号)、《公安部政治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关于做好2011年公安普通高等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1〕136号)和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豫教招办〔2011〕79号)文件精神,今年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中国刑事警察学院、南京森林警察学院、铁道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和河南警察学院(限公安类本科专业即:侦查学、治安学、刑事科学技术、交通管理工程、经济犯罪侦查)等5所院校(以下简称公安院校)的考生实行先政审、面试和体能测试,合格者方能参加提前批次录取;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学院和公安海警学院(不含航海技术、轮机工程技术专科定向生)等2所院校(以下简称公安现役院校)实行先政审、面试和军检,合格者方能参加提前批次录取。现就做好2011年公安院校、公安现役院校普通高招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考条件

  符合下列条件的中国公民,可以报考公安院校或公安现役院校。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热爱人民,遵纪守法,勤奋学习,志愿献身公安事业;

  2、公安院校招收高中毕业生,公安现役院校只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3、身体健康,符合所报公安院校和公安现役院校相关专业所要求的身体条件;

  4、报考公安院校考生年龄不超过22周岁,其中外语专业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报考公安现役院校考生年龄不超过20周岁,政治面貌应为团员,均为未婚;

  5、公安英烈子女保送生由省公安厅政治部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报经公安部政治部、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批准。 



1 [2] [3] [4] [5]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