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2011年06月08日 来源:湖北招生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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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有关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做好军校和国防生招生工作是军地双方的共同责任。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和省军区政治部联合成立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导军校招生和普通高校招收国防生工作。各市(州)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专班,严格执行招生政策规定。各地(市、州)招生办要和当地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工作质量。

  二要搞好招生宣传。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是部队选拔培养人才的基础环节,是军事人才成长的源头,事关军队和国防建设大局。各单位要切实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要给广大考生宣传《国防法》和《兵役法》基础知识、军队现代化建设成就和发展前景,尤其要重点宣传军队院校和国防生招生、培养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等。要充分利用各种信息传媒和渠道,采取多种宣传形式和手段,积极开展招生宣传服务,动员更多的优秀考生报考军校和国防生。

  三要精心组织实施。军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检工作非常具体,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市(州)招生办、县(市、区)人武部要密切配合,精心组织,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具体单位、具体责任人、具体时限和具体地点。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坚持谁考核、谁签字、谁负责。特别是政治考核时,各人武部要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安部门组成政治考核组,并指定各人武部1名主官担任考核组长。凡考生因政治考核原因被招生院校淘汰的,要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附件:1.招生工作日程安排(略)

  2. 《治考核表》样表(点击下载)

  3. 《面试表》样表(点击下载)

  4.湖北省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略)

  5.湖北省2011年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略)

  6.湖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略)

 

 湖北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 湖北省军区政治部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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