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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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招委〔2011〕4号
各市(州、林区)、县(市、区)招生委员会,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各县(市、区)人武部:
为做好今年军队(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总政治部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工作的通知》(政干〔2011〕141号)和《关于印发〈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的通知》(政干〔2011〕14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招生计划
(一)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
今年,全军35所军校(含12所武警部队院校)在我省招收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733名。其中,男生714名,女生19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湖北省2011年军队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附表4)和《湖北省2011年武警院校招收普通高中毕业生计划》(附表5)。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
今年43所普通高等学校在我省招收国防生共381名。其中,男生366名,女生15名。具体招生院校及招生计划见《湖北省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计划》(附表6)。
二、招生条件及方法
今年我省军队院校招生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工作,按照解放军四总部联合颁发的《中国人民解放军院校招生工作条例》(政干[2007]389号)、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和总政治部干部部联合颁发《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和《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暂行规定》(教学司[2002]8号)的有关精神和规定执行。
(一)招生对象基本条件
1、招生对象为参加今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的普通中学应届高中毕业生;
2、年龄在20周岁(截止当年8月31日)以下,未婚;
3、参加省军区组织的政治考核、面试和体格检查,结论均为合格。
(二)填报志愿
报考军队院校和普通高等学校国防生的考生,按全省统一规定的时间及要求网上填报志愿(填报时间为6月10日至15日),报考志愿均填在提前批本科,不得同时兼报公安、安全、司法院校(专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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