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规定

2011年04月01日 来源: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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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志愿填报

  考生要严格按照《北京市201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在规定时间内登录北京教育考试院网站填报志愿。考生志愿分本、专科按录取批次顺序填报。

  (一)本科志愿

  1.志愿设置:本科招生学校按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四个批次依次录取。本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个学校。本科一、二、三批各设置两个顺序志愿,第一志愿设置一个学校;第二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三个学校。以上每个志愿学校设置五个志愿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2.填报时间:5月12日8时至17日24时。

  3.征集志愿:本科一、二、三批按考生所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三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设置三个志愿专业,并填报是否服从专业调剂。

  (二)专科志愿

  1.志愿设置:专科招生学校按专科提前批、专科普通批两个批次依次录取。专科提前批设置两个顺序志愿,每个志愿填报一个学校,每个志愿学校设置五个志愿专业;专科普通批为平行志愿,设置20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设置一个志愿专业。

  2.填报时间:7月28日8时至29日24时。

  3.征集志愿:专科普通批按考生所填报志愿录取结束时,如高等学校计划未完成,将根据情况征集考生志愿。征集志愿为平行志愿,设置10个志愿学校,每个志愿学校设置一个志愿专业。

  (三)志愿填报须注意的问题

  1.考生应把个人志向与国家建设需要紧密结合起来,要根据招生学校的要求,并结合本人在中学阶段的德、智、体、美条件实事求是地填报志愿。

  2.考生在选报志愿学校和专业时务必结合个人高考体检结果及相关加试成绩情况考虑,以防止因身体原因、未通过学校加试等原因而影响录取。填报专科志愿时须确认本人会考成绩符合专业要求后再填报该专业志愿。

  3.考生应认真了解招生学校的情况及招生章程和有关招生规定,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在网上选报志愿,因考生填报志愿失误造成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考生志愿是考生电子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录取的重要依据,志愿填报时间一经截止,任何人不得更改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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