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考试院详解高校录取流程 提醒考生小心诈骗

2009年07月29日 来源:广西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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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招生录取现场设立监察与咨询组以及设置现场咨询处,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咨询电话为:0771-5337942,5337943。

 

目前,广西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工作正有序进行,录取工作流程是怎么样的?如何防范一些招生中介和招生骗子趁虚而入,利用于上大学的心理,设置“招生陷阱”进行招生诈骗?就这些考生和家长关心的问题,7月28日,记者采访了广西招生考试院。

据悉,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在招生录取现场设立监察与咨询组以及设置现场咨询处,接受考生和家长的咨询,咨询电话为:0771-5337942,5337943。

录取原则 德智体全面考核,以文化成绩为主

记者从采访中了解到,根据教育部规定,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录取工作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以文化考试成绩为主的原则。

高等学校按照“学校负责、招办监督”的要求实施新生录取工作。对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合格和参加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投档成绩达到同批录取控制分数线并符合学校投档要求的考生是否录取以及所录取的专业由高等学校自行确定,同时负责对未录取考生的解释以及其他遗留问题的处理。自治区招生考试院监督、检查高等学校执行国家招生政策、招生计划完成情况,纠正违反国家招生政策、规定的行为。

高等学校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和本校在招生章程中向社会公布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对本人填有志愿或经高等学校征得同意后被录取的考生,一律不予退档换录。

如因生源不足无法正常完成计划的高校,自治区招生考试院将及时公布生源缺额信息,向未被录取的考生公开征集志愿。征集志愿后线上生源仍不足的,经学校申请,可在本次征集志愿中适当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根据学校意愿、考生志愿、缺额数量等情况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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