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六、报考类别、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一)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类别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分12个报考类别:普通文科、普通理科、蒙授文科、蒙授理科、汉授艺术(文)、蒙授艺术(文)、汉授艺术(理)、蒙授艺术(理)、汉授体育(文)、蒙授体育(文)、汉授体育(理)、蒙授体育(理)。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考试科目按文、理两大类设置,实行“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科目设置方案。
1、普通文科、汉授艺术(文)、汉授体育(文)类别的考试科目:语文(朝鲜语文)、文科数学、外语、文科综合。普通理科、汉授艺术(理)、汉授体育(理)类别的考试科目:语文(朝鲜语文)、理科数学、外语、理科综合。
报考以上类别要求加试蒙古语文(乙)的考生必须既考蒙古语文(乙)又考外语。蒙古语文(乙)和外语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蒙古语文(乙),未考外语,则蒙古语文(乙)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蒙古语文(乙),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其它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报考以上类别要求考试朝鲜语文的考生不考语文但必须加试民族汉考三级,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和外语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民族汉考三级,未考外语,则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民族汉考三级,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其它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2、蒙授文科、蒙授艺术(文)、蒙授体育(文)类别的考试科目:蒙古语文(甲)、文科数学、文科综合、民族汉考三级、外语。蒙授理科、蒙授艺术(理)、蒙授体育(理)类别的考试科目:蒙古语文(甲)、理科数学、理科综合、民族汉考三级、外语。
报考以上类别的考生必须既考民族汉考三级又考外语,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和外语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此类考生若只考了民族汉考三级,未考外语,则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成绩按50%计入总分;若只考了外语,未考民族汉考三级,则外语成绩按50%计入总分。其它各科考试成绩均按100%计入总分。
经自治区教育厅批准的“三语”实验班考生考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蒙古语文(乙)、民族汉考三级五科,其中文科数学或理科数学、文科综合或理科综合、外语考试成绩各按100%记入总分,蒙古语文(乙)和民族汉考三级(按总分150分折算)考试成绩各按50%的比例折算为一科成绩计入总分。
3、民族汉考三级按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下发的相关文件实施。
4、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是: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各300分,其余科目均为150分(其中民族汉考三级是指按总分150分折算)。各科目累计总分为750分。其中,外语笔试部分卷面分数满分120分加权后按满分150分计入总分;外语听力测试满分30分,单独采分,不计入总分,录取时提供给有关高等学校。
(三)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报考类别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分17个报考类别:计算机类、农学类、牧医类、烹饪类、财会类、美工设计类、旅游类、汽驾类、建筑类、机电类、蒙牧医类、化工类、幼师类、医学类、体育类、采矿类、采矿类(煤炭企业)。
(四)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1、考试科目: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英语(不进行听力测试,其中,蒙牧医类考生不考英语)和专业课综合。不同报考类别专业课综合考试内容不同。
2、各科目计入总分的满分分数是:语文(蒙古语文)、数学(蒙授数学)各150分,英语为100分,专业课综合为350分。各科目累计总分为750分。
3、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以职业高中开设的课程、教学计划和《2009年内蒙古自治区中等职业学校对口升学考试部分专业指导纲要》为依据全区统一命制试题。
4、所有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技能考核。技能考核按自治区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报考高等职业院校加强职业技能考核的通知》(内教职成字〔2001〕1号)执行。
(五)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科目与计分办法
1、报考汉授体育(文)、蒙授体育(文)、汉授体育(理)、蒙授体育(理)的考生必须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2、体育专业考试分身体素质测试和专项技术测试两部分。身体素质测试项目包括:100米跑、立定三级跳远、原地推铅球、800米跑,身体素质测试项目为必测项目;专项技术测试项目包括:田径[包括下列单项:200米、400米、1500米、110米栏(男)、100米栏(女)、跳高、跳远、三级跳远(男)、铅球、铁饼、标枪]、足球(男)、篮球、排球、体操、武术六个项目,考生可在以上专项技术测试项目中任选一项进行测试。
3、体育专业考试成绩的满分为100分,其中身体素质测试成绩占80%,专项技术测试成绩占20%。
4、体育专业考试成绩不计入文化课总分,与文化课总分一并作为录取的重要依据。
七、答卷文字及答卷要求
凡报考蒙语授课专业的考生,民族汉考三级试卷必须用汉文答卷,外语可用蒙文答卷,也可用汉文答卷,其它各科必须用蒙文答卷。要求考试朝鲜语文的考生,除朝鲜语文和民族汉考三级试卷外,其它各科发给汉文和朝鲜文翻译试卷,考生可任选一种文字答在同一种文字试卷上。
外语考试分英、俄、日三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使用蒙古语学习外语的考生,其外语试卷中保留汉语部分并将汉语部分翻译成蒙文;考生可用蒙文答卷,亦可用汉文答卷,答卷时只能使用一种文字答卷。
各考试科目除日语、俄语外,均实行标准化分卷考试,每科试卷分为卷Ⅰ和卷Ⅱ。卷Ⅰ为选择题,卷Ⅱ为非选择题。考生必须按照标准化分卷考试的要求答卷。日语、俄语按试卷答题要求做答。
八、外语口语测试与听力测试
凡拟在报考志愿中填报高等学校要求外语口语测试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区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语测试。外语口语测试语种为:英语口语测试、俄语口语测试。外语口语测试成绩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级等第。外语口语测试成绩与外语成绩一并提供高校录取时参考。外语口语测试工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语测试实施办法(暂行)》进行。
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不含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外语(英、俄、日)听力测试。
九、考试
全国统考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绝密级事项管理。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招生考试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机密级事项管理。高等学校受权组织考试命制的试题(包括副题)在启封并使用完毕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答案及评分参考在考试结束前按国家秘密级事项管理。
2009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于6月7日开始举行。各科目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日期
科目
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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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7日
|
6月8日
|
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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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午
9:0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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语文
高职语文
高职蒙古语文
民族汉考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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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科综合
理科综合
高职专业课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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蒙古语文甲
蒙古语文乙
朝鲜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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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
15: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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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学
高职数学
高职数学(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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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语(含听力测试)
高职英语(不含听力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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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参加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含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的考生均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到报名所在旗县(区)人民政府所在地参加高考。
其中:
(一)民族汉考三级的考试时间为6月7日上午9:00—11:00。
(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育专业考试于5月5日至5月18日分别在内蒙古师范大学和内蒙古民族大学同时进行。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海市、锡盟、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鄂尔多斯市、阿盟的考生到内蒙古师范大学参加体育专业考试;赤峰市、 呼伦贝尔市、兴安盟、通辽市的考生到内蒙古民族大学参加体育专业考试。
(三)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单独考试体育类专业课综合考试时间为6月13日至14日,考试地点为内蒙古体育职业学院(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19号)。考生持《准考证》和二代身份证于6月12日报到。
(四)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外语口语测试从6月10日8:00开始至6月15日18:00以前完成,测试地点由旗县区招生办确定并通知考生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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