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做好江西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招生工作,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和相关规定,结合我省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高校招生工作应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新生。
一、报名
二、思想政治品德考核
三、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四、考试
五、评卷
六、查分
七、建档
八、招生章程
九、填报志愿
十、录取
十一、录取政策
十二、定向就业招生
十三、面向贫困地区专项计划定向招生
十四、信息公开公示
十五、对违规行为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