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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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5 08:49
学院对确因家庭经济条件所限,交纳学杂费有困难的学生,实行减免学杂费和贷学金制度,享受减免学费的学生比例为在校生人数的2%以内,减免学杂费的最高限额为学院所收每生学杂费标准的50%;享受贷学金的学生比例为在校生数的3%以内,贷学金的最高限额为学院所收每生学杂费标准的50%。偿还贷学...[详细]
近几年我院推荐就业工作逐步规范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率均保持在85%以上;学校长年与上海、浙江、广东、福建、江苏等发达省市医药卫生单位挂钩,并与国内各大型医药集团联合,为他们输送合格的医疗技术人才。此外,学校每年三月中旬召开毕业生就业“双选会”,参加“双选会”的用人单位近百家,...[详细]
学院对在校优秀学生实行奖学金制,每学期享受面达50%。推荐就业时实行择优推荐
在院学生成绩优秀(英语通过大学外语三级、计算机通过大学计算机二级)可推荐到医学院校本科(统招)学习(毕业后第一学历为本科,符合学士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学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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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5 08:48
我院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或受突发灾害家庭的学生,经核实后视具体情况给予:1)减免部分学费 2)临时困难补助 3)组织勤工助学 4)享受特困生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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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5-04-15 08:47
收费按赣府厅发[2000]49号文件规定:学费每学年3700元;住宿800元/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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