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名称: | 环境科学与工程(本科(普通教育)类) |
专业介绍: |
专业简介 本专业围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战略布局和环保事业发展现状,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对接长江大保护和长三角一体化等区域发展需求,依托学校水产一流学科和海洋科学高原学科优势,面向环境监测与评价、污染防控与治理、环境生态修复三个方向,揭示人类活动和自然生态系统的相互作用关系,探索人类与环境和谐共处的途径和方法,培养学生利用环境、生态相关专业知识和工程化的方法解决实际工程应用问题的能力。 专业培养目标 环境科学与工程专业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为党育人、为国育才,针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环境生态保护等对高层次技术人才的需求,以学生自主学习能力和综合素质培养为中心,旨在培养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修养和文化素养,具备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宽阔的国际视野、良好的创新意识,能承担建设“美丽中国”、助力“乡村振兴”等历史使命,能够运用环境科学与工程相关基本理论知识和基本技能解决国内尤其是长三角地区的环境污染防治、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环境监测与评价、环境规划与管理等复杂工程问题和管理难题的高素质复合型专门人才。 可获得的证书 a) 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和学分,则获得本科学历证书; b) 完成毕业论文(设计)通过答辩,可获得工学学士学位证书。 c) 在校期间,可参加相关考试,获得计算机等级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 d) 毕业五年后可参加全国执业资格统考,获得专业资格证书:注册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环境保护工程师、注册公用设备(给排水)工程师。 就业方向: 主要就业方向:在各类工业企业、环保工程公司、市政设计院、环境科学技术咨询服务公司、环保材料设备生产企业、环保设施运营维护服务企业、第三方检测机构等企业单位从事环境保护相关的设计、咨询、运维、监测工作,也可通过考取公务员或事业编制,在政府环境保护部门、海洋管理部门、海事管理部门、环境保护科研院所、环境(海洋)监测机构、市政供排水机构等单位从事环境监督管理、科学研究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