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考生问
2010年报考提示
报考提示
1、与往年相比,我院今年招生计划有如下特点:
(1)本科计划特别是在山东省的本科计划增加较多大约在500人左右。
(2)今年新增德语(文史,本科)、材料成型及控制工程(理工,本科)、焊接技术及自动化(理工、专科)三个专业。艺术设计专业首次划分动画、视觉传达、环境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
(3)艺术类专业本专科首次在省外招生(江苏、河南、河北、安徽、黑龙江)。
(4)部分专业在外省首次实行按大类招生,新生入校后任选相关专业。
(5)首次在福建省招生,使我院生源扩展到24个省(自治区、直辖市)。
(6)在江苏、河南、山西、内蒙古各投放50名专科计划。
2、我院招生计划均为国家统招计划,报考我院应按生源省级招生办公布的报考办法填报志愿。我院招生章程可在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网站查询。
3、我院招生分四个批次: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三批(文理类本科专业)、专科一批(艺术类专科专业),专科二批(文理类专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4、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新生入校后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考生如有特殊要求,欢迎提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5、我院教学以英语为公共基础外语,除报考德语专业外,不建议其他小语种的考生报考我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
6、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校后要参加美术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相近专业。
7、中外合作办学(中澳,专科二批),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划定分数线,单独录取,考生需提前与我院签定入学协议。考生填报专科志愿时,可兼报我院普通文理专业和中外合作办学。入校后可选择人力资源管理、商业经济学、国际商务、市场营销、商业决策支持工具、管理计划等专业方向。
8、新生报到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9、本科学费标准为:艺术类13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1000元/生·年,文史类专业10000元/生·年。专科学费标准为:艺术类9000元/生·年,理工类8500元/生·年,文史类8000元/生·年。中澳合作15000元/生·年。
10、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我院还设立内部奖学金 “世奇奖学金”等,每年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按等级发放奖学金,获奖率40%以上。各类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生·年。
11、学生每人每年可申请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12、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可获得由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按规定颁发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13、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等国家组织的各类招录考试,享受国家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专科毕业生可按照上级政策参加各种形式的专升本考试。
14、今年山东省填报志愿政策有新变化,请考生按照《山东省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意见》进行报考。欢迎考生通过各种方式提前与我院招生办公室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