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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考生问

13、浙商大“三位一体”综合分怎么计算?

答:“三位一体”是指以中学综合素质评价合格为前提,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的相应等级为条件,学生参加高校的综合素质测试和高考后,将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测试(校考)和高考成绩以一定比例合成综合成绩,并按照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的招生录取方式。我校综合分按“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综合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文化分(折算成满分100分)×5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成绩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不计分(计分科目不含自选综合科目);高考文化分按浙江省一类科目组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