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浙江省考生报考公安大学有关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考生报考中国人民公安大学须知
一、报名须知
1.报名方法:凡志愿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必须已经在常住户口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考生可于4月10日至19日期间,凭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序号和居民身份证号码,直接在浙江警察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办理报名手续。
2.对因户口迁移等原因无法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可以凭2012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证和居民身份证,直接到浙江警察学院办理报名手续,或通过汇款函寄方式报名。函寄报名采用考生个人填写固定格式的中国邮政汇款单的函报方式,向浙江警察学院招生办汇款130元进行报名。汇款人姓名栏填写考生本人姓名,汇款单附言栏填写考生的高考报名序号。
二、面试、心理测试和体能测试时间、地点
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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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心理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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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能测试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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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州、绍兴、湖州、舟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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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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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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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宁波、嘉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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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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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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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华、台州、衢州、丽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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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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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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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公安警察院校的考生均须参加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上述工作由省教育考试院委托浙江警察学院组织实施,集中在浙江警察学院进行。考生务必携带本人身份证和高考报名证,于面试、心理测试当天的8::0—15:00到浙江警察学院报到,超过报到时间原则上不能参加面试与心理测试。
三、复试须知
报考公安警察院校提前录取的考生,面试、心理测试与体能测试均在高考前进行。
公安大学将在高考后到浙江进行面试复试,省教育考试院按学校招生计划的1:2的比例提供面试复试考生名单。省公安厅政治部将该名单下达给各市公安局政治部,通知考生参加面试复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