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栏
2011年报考提示
特别提示:
1、考生务必按照《2011年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志愿填报指南》和《填报志愿告知书》规定的时间与程序填报志愿,上网填报志愿网址为http://***。我院招生计划为国家统招计划,招生章程可在国家教育部、山东省教育厅和我院网站查询。
2、我院今年本专科计划招生4450人,其中本科2200人,专科2250人。在山东省计划招生3380人,本科1490人,专科1890人。今年本科计划增加较多,第一志愿报考我院的考生被录取的把握大大提升。
3、根据山东省统一安排,2011年我院在山东省招生分四个批次:本科一批(艺术类本科专业)、本科二批(文理类本科专业)、专科一批(艺术类专科专业),专科二批(文理类专科专业、中外合作办学)。
4、我院优先录取第一志愿的考生,原则上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新生入校后还可按有关规定申请调整专业。考生如有特殊要求,欢迎提前与我院招生办联系。
5、我院学生享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等政府设立的各类奖学金和助学金。我院还设立内部奖学金 “世奇奖学金”等,每年对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按等级发放奖学金,获奖率40%以上。各类奖学金最高标准为8000元/生·年。另外,学生每人每年可申请6000元的国家助学贷款,还可申请勤工助学岗位。
6、我院本科学费标准为:文史类专业10000元/生·年,理工类专业11000元/生·年,艺术类13000元/生·年。专科学费标准为:文史类8000元/生·年,理工类8500元/生·年,艺术类9000元/生·年。中澳合作15000元/生·年。
7、我院艺术设计、动画(本科)和环境艺术设计(专科)为艺术类专业,凡取得山东省2011年《美术类专业合格证》并且文化成绩达到相应资格线的考生均可报考。我院教学以英语为公共基础外语,除报考德语专业外,不建议其他小语种的考生报考我院。各专业不限男女比例。报考建筑学专业的考生应有一定的美术基础,新生入校后要参加美术测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可自主选择相近专业。
8、新生报到入校后,学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进行入学体检和资格复查。对冒名顶替、弄虚作假、体检或复查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取消入学资格。
9、我院学生完成教学计划规定的全部课程,修满相应学分,考试合格,可获得由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具印的教育部统一印制的普通高等教育本、专科学历证书。对符合条件的本科毕业生将按规定颁发青岛理工大学琴岛学院的学士学位证书。
10、我院毕业生就业率、本科考研率、专升本率在山东省同类院校中名列前茅。毕业生可参加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研究生等国家组织的各类招录考试,享受国家各项就业优惠政策,专科毕业生可按照上级政策参加专升本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