兰州大学2007年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为国家建设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艺术表演、艺术设计、艺术教育及艺术研究的专门人才。 二、招生专业、计划及学费 2007年,我校艺术类专业拟在全国计划招生120名。分专业招生计划如下: 音乐表演专业(文理兼招,本科,7000元/学年):计划招生40名,其中声乐方向20名;器乐方向20名(乐器种类:单簧管、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钢琴、手风琴、琵琶)。 艺术设计专业(文理兼招,本科,7000元/学年):计划招生80名。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文件要求,参照艺术类专业考试后生源分布情况,科学合理地制定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 三、报考条件 1、拥护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热爱艺术事业。 2、基本条件:普通高中或中等艺术学校的毕业生或具有同等学历者;身体健康;未婚;年龄不超过25周岁(1982年9月1日后出生)。 3、专业条件: ①报考音乐表演(声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声音听觉和一定的演唱能力,身体匀称,五官端正,发音器官健全。 ②报考音乐表演(器乐方向)专业的考生必须具备良好的音准听觉,较熟练地掌握所报考乐器的演奏技巧,有一定的演奏水平。 ③报考艺术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具备一定的绘画造型能力,视力符合体检标准要求,无色盲、色弱等缺陷。 4、其他:若生源所在省区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按该省区相关政策执行。 四、报名及考试 1、报名及考试日程安排(见下表)。
2、报名注意事项: ①考生本人须持《XX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报名点现场报名,不接受函报、代报。 ②考生须提供近期2吋同底片正面免冠照片3张(背面注明姓名、所报专业),身份证复印件和艺术类专业准考证复印件各1张。 ③报名费以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执行。 ④认真填写兰州大学艺术类专业考试报名表(卡),保证各项信息的准确无误;否则,后果由考生自负。 3、考试内容及分值: 音乐表演专业 ①主科(80分): 声乐方向:考生须演唱声乐作品两首,时间不超过8分钟;演唱前进行30秒钟的歌词朗读。 器乐方向: 钢琴和手风琴考生须演奏1首练习曲、1首复调乐曲和1首独(协)奏曲,时间不超过12分钟; 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单簧管和琵琶考生须演奏1首练习曲和2首独(协)奏曲,时间不超过12分钟。 ②视唱(6分):五线谱、简谱各占50%。 ③笔试(14分):乐理及音乐常识8分;练耳(即听音记谱)6分。 ④目测(不计分)。 艺术设计专业 ①色彩(满分值40分)。②素描(满分值40分)。③速写(满分值20分)。 五、评分办法:音乐表演专业主科考试由各评委教师单独打分,去掉1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分值作为考生专业考试成绩。艺术设计专业试卷由评卷教师组阅评。 六、成绩公布及合格证寄发:专业课考试成绩将在网上公布,并按照总成绩排出最终名次。合格证将在3月底寄送考生本人。 七、录取规则: 文化课分数按照生源省区艺术类专业本科划线标准执行,数学成绩计入总分。 专业课(术科)分数按照我校单独组织的专业课考试成绩划线标准执行。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若生源省区省级招办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参加统考,且统考成绩合格方能按照我校的录取规则进行录取。 具体录取规则为:在文化课和专业课均上线的前提下,按我校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录取。 八、其它事项: 1、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进行全面复查,凡专业、体检或其它方面不合格者,将按有关规定予以清退。如发现在招生考试中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取消入学资格。 2、专业考试需用的乐器(钢琴除外)、画具(含画架)、文具均由考生自备。 本简章可面索、函索或网上下载。 联系地址:兰州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730000 电话:(0931)8912116 8912098 传真:(0931)8912229 网址:http://jwc.lzu.edu.cn E-mail: zsb@lz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