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7 17:16
毕业生就业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招录培养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2018〕20号)等文件规定,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实行按需培养,学生毕业前可参加由中央有关部门组织的面向我校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应届毕业生的招警统一考试,笔试、面试、体检、体能测评、考察等均合格的毕业生,按规定选择职位,其中监狱学专业(含各专业方向)、侦查学专业(狱内侦查方向)、禁毒学专业(戒毒方向)、数据警务技术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司法行政机关人民警察,司法警察学专业的毕业生录用为人民法院司法警察。
法学、行政管理、社区矫正和信息安全4个非司法行政警察类专业的毕业生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包括通过参加国考、省考等公务员招录考试就业,通过参加企事业单位招聘等方式就业,通过参加研究生招生考试升学深造及参军入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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