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8:29
录取批次的安排
详见各省志愿填报指南。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音乐类专业录取原则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我校使用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到低,结合考生志愿安排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如专业课成绩仍相同,按文化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成绩仍相同,按专业课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依据各省招办规定的招生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无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