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1-06-18 08:37
录取批次的安排
详见各省志愿填报指南。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音乐学”和“音乐表演”专业我校使用各省音乐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照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则按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如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我校使用各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对进档考生按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之和择优录取,若总成绩相同则按专业统考成绩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仍相同,按外语单科成绩由高到低顺序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对加分或降分投档考生按教育部和各省级招办有关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依据各省招办规定的招生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往届生无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