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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生就业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0-03-17 15:30

毕业生就业

学生毕业后原则上回生源地就业,也可跨省、跨地区、跨行业择(就)业。为鼓励和支持毕业生灵活就业,我校与广东、福建、新疆、北京、江苏等地区教育行业签订有教师岗位实习就业协议,建有各类非师范专业毕业生实习就业基地。近年来,通过“甘肃万名就业工程”、“三支一扶”、“进村进社”、“西部计划”、公务员招考、“选调生”、事业单位招考、村官考试、基层教师招考、政法系统招考、新疆特岗教师招考、新疆公务员招考、研究生升学考试等就业渠道,我校毕业生就业率保持在85%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