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按照各省招办有关规定,在相应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体类(美术类)统考专业分档时,根据 各省(区、市)投档规则出档后,在考生符合专业要求的基 础上,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高考文化课总分和术科统考分数按一定比例合成综合 分,以综合分作为投档总分出档的省(区、市),按照投档 总分排序情况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优先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 前的考生,再录取投档总分排位在后的考生。考生投档总分相同时,按照考生投档总分排位择优录取。考生投档总分排位相同时,优先录取已修习相关专业基础知识(模块)的考生。
未按综合分出档的省(区、市),根据招生省份相关招生工作规定出档后,学校将高考文化成绩、术科统考成绩按比例合成综合分,综合分=高考文化课总分(含政策性加分)×60%+术科统考分数×2.5×40%,以“分数优先”的原则,按照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考生综合分相同且无排位时,按照普通高考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录取。顺序为:美术统考术科、外语。
加分政策
对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当年《普通高等学校照顾加分考生资格》中的加分予以认可。符合国家和省招生办公示通过的各种符合优录条件的考生,学校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与应届生同等待遇。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申请转专业的学生须满足以下条件:
1.入学报到注册手续齐全、无欠费;
2.入学后至转专业前未受过任何处分;
3.符合转入学院的转专业条件。
原则上,转出学院不设置转专业条件,转入学院可根据
自己学院情况设置转专业条件。
不允许转专业的情况
1.艺术类考生申请转入非艺术类专业。
2.非艺术类考生申请转入艺术类专业。
3.文科类考生申请转入理工类专业。
4.身体条件不符合转入专业对身体条件的要求。
5.其他上级主管部门有规定的。
申请转专业的时间
第一学期期末,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跨学科转专业;
第四学期期末,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申请同属同一学科大类
的转专业。学生成功转专业(以发文为准)后不得再次申请
转专业。
转专业办法具体可查询招生就业处网站(http://zsb.zsc.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