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5-13 17:30
体检要求
(一)体检要求
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执行。同时,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身高:男性170厘米及以上,女性160厘米及以上。
(二)体重:男性体重指数(单位:千克/米2)在17.3至27.3之间(含本数,计算时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下同);女性在17.1至25.7之间。
(三)视力:任何一眼裸眼视力均为4.8及以上。
(四)色觉:无色盲,无色弱。
(五)外观:无少白头,无胸廓畸形,无脊柱侧弯、驼背,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膝外翻胫骨内髁间距离不超过7厘米,无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身体无影响功能的瘢痕,面颈部无瘢痕,无下肢静脉曲张,无腋臭,共同性内、外斜视不超过15度,无唇、腭裂或唇裂术后有明显瘢痕。
省级公安机关政治部协调监督承担体检工作的医疗机构(应当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资质)对考生申报的患病经历等情况、省级高校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供的考生高考体检表等材料进行审核,在此基础上对考生的身高、体重、视力、色觉、外观等重点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并综合作出体检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