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录取工作实行计算机远程网上录取,本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当地第二批本科录取线,合并本科批次的省份执行本科线,公安专业为提前本科批次。专科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江西省专科批次录取线。
一、学校招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一)本科公安类专业的录取:
1、省内公安类专业的录取
(1)向省教育考试院提供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名单,按各设区市分配的院校专业组计划数,根据遵循志愿、从高分至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需签订定向培养协议方可录取。
专业(不含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出现缺额情况的,优先在缺额设区市内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顺延调剂录取,计划调整顺序详见“院校专业组缺额递补规则表”;再出现缺额的,在全省范围内分对应的院校专业组,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进行补充投档录取;再出现缺额的,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根据考生志愿顺序从高分至低分进行顺延调剂录取,计划调整顺序详见“院校专业组缺额递补规则表”;仍出现缺额的,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并且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
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专业出现缺额情况的,不进行全省调剂,按照省教育考试院相关规定进行网上征集志愿或降分录取,参加征集志愿的考生应符合公安院校公安专业报考资格条件,政治考察、面试、体检和体能测评结论均合格,且符合缺额生源地要求。
院校专业组缺额递补规则表
缺额院校专业组 |
第一顺位 |
第二顺位 |
历史+政治 |
物理+政治 |
物理+化学 |
物理+政治 |
物理+化学 |
历史+政治 |
物理+化学 |
物理+政治 |
历史+政治 |
(2)省内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为10%左右,且每个公安类专业女生录取比例均控制在10%左右;刑事科学技术(警犬侦查方向)专业按实际公布男女招生计划执行。
(3)考生录取后专业分配依据考生高考分数和填报志愿情况,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确定专业;对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愿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退档后补充投档的录取考生,专业只能在剩余专业中按上述规则确定。
2、省外公安类专业的录取:经过生源省(区、市)公安厅政治部组织的招生政治考察、面试、体检、体能测评均合格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录取。
3、若考生出现同分情况,按生源省(区、市)招生管理部门公布的平行志愿同分排序规则执行。
(二)本科普通类专业的录取:
1、法学、信息安全专业考生,由各省(市)教育考试院根据我院各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2、社会体育指导与管理专业属体育类专业,江西省生源,专业、文化均在本科批次体育类录取控制分数线上的考生,依据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非江西省生源,按照该省(区、市)教育考试院公布的投档规则执行。
(三)专科普通类专业的录取:
由江西省教育考试院根据我校各专科专业招生计划,按照平行志愿方式从高分到低分进行投档。录取时坚持从高分至低分、不设专业志愿级差分,对于所报专业已满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二、学校在进行录取和确定专业时,若考生投档分数相同,则同分排序规则为:
(一)在非高考综合改革省(区、市),文史类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数学、文科综合和外语成绩;理工类依次比较考生的数学、语文、理科综合和外语成绩;
(二)在实施“3+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成绩、数学成绩、外语成绩、选考3科成绩之和、选考3科中单科最高成绩、选考3科中单科次高成绩;
(三)在实施“3+1+2”高考综合改革省(市),依次比较考生的语文和数学2科成绩之和、语文和数学2科中单科最高成绩、外语成绩、首选科目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最高成绩、再选科目中单科次高成绩。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请转专业:
(一)因学生身体原因不适合所录取专业;
(二)学生确有特长,转专业更能发挥其特长的;
(三)其他特殊情况,不转专业学生无法继续学习的;
普通专业转入公安专业的,还必须符合招警条件、学习成绩列原区队的前10%,且没有因违纪受到处分等条件。
学院根据社会对人才需求情况的发展变化,经学生同意,必要时可以适当调整学生所学专业。
第十五条 学生只能申请转入同一学历层次、同一批次录取、同科类(文科或理科)的专业。
第十六条 学生具有下列情况之一,学院不受理其转专业的申请:
(一)二年级以上的学生;
(二)受到留校察看处分的学生;
(三)在本院学习期间已经转过一次专业。
学生申请转入某个专业的人数较多,而该专业容纳的人数有限时,学院可组织考试,择优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