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4 14:03
体检要求
学校录取考生的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 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的有关规定执行。对于残障考生,若其生活能够自理,符合所报专业要求,且高考成绩达到录取标准,予以正常录取。
学校招生专业对考生色觉要求:生物技术、植物保护、农学、中草药栽培与鉴定、园艺、园林、草业科学、林学、食品营养与健康、动物科学、动物医学、化学工程与工艺、高分子材料与工程、材料化学、环境工程、资源环境科学、土地科学与技术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食品科学与工程、食品质量与安全等专业不招色盲色弱,同时因用人单位可能对考生身体素质有要求,请转氨酶异常的考生慎重报考;包装工程、环境设计、产品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艺术、应用化学、城乡规划等专业不招色盲;财务管理、会计学、电子信息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统计学、信息与计算科学、自动化、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机器人工程等专业不招单色识别不全者。
新生入学后,学校以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教育部办公厅 原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为依据,对新生身体健康状况进行复查,对经复查不符合体检要求或不宜就读已录取专业者,按有关学籍管理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