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6-06-08 07:51
体检要求
所有招生专业要求考生身体健康,报考学校所有专业的考生身体条件必须按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将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者将视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根据专业培养和就业特点,从对考生负责、维护考生利益的原则出发,色觉异常Ⅱ度(俗称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医药卫生类各专业、食品检验检测技术。
有任何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800度的、一眼失明另一眼矫正到4.8镜片度数大于400度的、两耳听力均在3米以内,或一耳听力在5米另一耳全聋的、斜视大于25度、嗅觉迟钝、口吃者、肢体残疾(手部畸形、震颤、功能障碍)、脑瘫等疾病不宜报考医药卫生类各专业、计量测试与应用技术、食品检验检测技术。请考生根据自身身体条件谨慎填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