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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0:22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录取基本原则: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二)各类专业的体检要求严格遵照教育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原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要求执行。

(三)学校年度招生计划由各省(区、市)招生机构公布。根据本科投档批次,按我校本科招生计划数的100%比例向生源省份招生考试院(招办)申请调档。

(四)实行平行志愿的招生省(区、市),按照“投档成绩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录取。即先按成绩(含政策加分)从高到低排序,再按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顺序依次录取,专业之间不设级差;如考生分数未达到所填报专业的录取分数,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调剂到未录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或不符合录取要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各省(区、市)同分排序规则按其文件规定执行。

(五)内蒙古自治区按“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的原则进行录取。对录取规则有特殊要求的省(区、市),按照相应省(区、市)有关招生录取政策执行。

(六)对学业水平测试、选测科目、必测科目等有报考等级要求的,按各省(区、市)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有关报考等级要求执行。

(七)英语、翻译专业仅招收英语语种考生,本校非外语语言类专业大学外语教学只提供英语教学(不含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

六、中外合作办学专业招生

(一)经教育部批准,我校分别与韩国韩南大学、韩国顺天乡大学合作开展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网络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人才培养方案由学校与国外合作大学联合制订,专业培养模式为“4+0”,国外合作院校选派教师来校授课。符合毕业要求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颁发安徽科技学院学士学位证书。如符合国外合作院校学位授予条件的,授予国外合作院校相应学位。

(二)中外合作办学招生专业设置独立投档单位,仅录取填报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志愿的考生。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本一批次可转本二批次,本二批次不可转本一批次,考生可以申请两次转专业机会。如转专业成功后,则不可以申请再转专业。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