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4 23:07
体检要求
报考我校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以教育部、卫生部和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为基本依据,轻度色觉异常(色弱)不予录取应用化学、化学、化学工程与工艺、化学工程与工业生物工程、生物技术、生物信息学、动物医学、兽医公共卫生、临床医学、预防医学、食品卫生与营养学、动物科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农学、园艺、植物保护、林学、园林、农业资源与环境、水产养殖学、环境工程、过程装备与控制工程、学前教育等23个专业。
色觉异常Ⅱ度(色盲)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外,还包括服装与服饰设计、视觉传达设计等2个专业。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予录取的专业,同轻度色觉异常(色弱)、色觉异常Ⅱ度(色盲)两类列出专业一致。
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予录取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物联网工程、网络工程、通信工程、数据科学与大数据技术、电子信息工程、网络空间安全、保密技术等8个专业。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携带者不予录取学前教育专业。
考生须据实上报健康状况,若隐瞒病情病史,按照《塔里木大学普通本科学生管理规定(试行)》中有关退学与休学的规定执行。
在此,特别要强调的是,考生必须如实地在体检表上反映本人的身体状况,一旦入学后的体检复查中发现考生有隐瞒病史等不诚信行为,学校有权取消其入学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