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第三十条 学校建立了“国家资助、学校奖助、社会捐助、学生自助”四位一体的发展型资助体系,通过“奖、贷、助、勤、补、减(免)、捐”等措施,奖励品学兼优学生,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学校设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8000元/人/年)、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元/人/年)、李政道奖学金(5000元/人/年)和学校综合奖学金、单项奖学金等;设立的助学金包括国家助学金(平均3300元/人/年)、省属普通高校特困生补助(3000元/人/年)、学校助学金和社会资助金等十余项,每年受助学生比例达到60%以上。
学校开通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报到“绿色通道”。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还可通过申请国家生源地助学贷款、助学金、临时困难补助、学费减免以及参加学校提供的勤工助学等途径获得资助,帮助其顺利完成学业。
困难生资助办法
天水师范学院本科学生资助政策简介
国家级、省级资助政策
1.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当年考入普通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可申请入学资助项目,解决入校报到的交通费和入学后短期生活费。就读本省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500元,就读省外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每人1000元。学生可向当地县级教育部门咨询办理。
2.本科生国家奖学金
奖励特别优秀的全日制本专科生,每生每年8000元。
3.本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
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
4.本科生国家助学金
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含预科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本科生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300元。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是由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2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贷款期限为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贷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毕业后5年间为还本宽限期。
6.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省属高校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下同)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高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的标准,本专科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16000元。超出标准部分不予补偿、代偿或减免。
8.困难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资助(2022年省政府为民实事)
对具有甘肃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 2022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22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校级资助政策
9.综合奖学金
学习勤奋努力,成绩优良,有较强的探索精神和创新意识,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思想品德优良的学生可申请综合奖学金,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400元—800元不等。
10.单项奖学金
全日制在校学生在学术科研、专业技能、文艺比赛、创新创业、文体比赛、考研和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方面有突出成绩和重要影响者,均可申请单项奖学金,奖励标准为300元——10000元不等。
11.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在校上学期间,本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因突发重大事故,突患重大疾病、变故,家庭突遭严重自然灾害(如地震、泥石流、干旱、洪涝等)等原因造成学习生活面临临时经济困难的学生可申请临时困难补助,补助金额为500元—3000元不等。
1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
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除享受各类资助金1000元以上,以及《天水师范学院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管理办法》第五条所列不得享受补助的学生之外的其他所有学生均可获得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500元。
13.应征入伍学生资助
在校期间取得应征入伍通知书,并服役超过三个月未被退兵处理的正式入伍学生可获得学校资助,资助标准为每生2000元。
14.校内勤工助学
学生在学有余力的前提下,可以利用课余时间参加学校组织的校内勤工助学活动,通过劳动取得合法报酬,改善学习和生活条件。勤工助学岗位按月计酬,实行月薪制,发放标准为每月200元左右。
15.绿色通道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如暂时筹集不齐学费和住宿费,可在开学报到时,通过学校开设的“绿色通道”先办理入学手续。入学后,学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根据学生具体情况开展困难认定,采取不同措施给予资助。
温馨提醒
申请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填写《天水师范学院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表格可在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官方网站下载。表格不用盖章,但需要个人承诺并签字,希望你诚实守信、如实填写。如果你是原建档立卡、低保、特困供养等学生或是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记得带上相关材料复印件。
安全预警
开学前后往往是电信、网络诈骗高发期,一些诈骗分子会冒充大学老师、资助机构工作人员等给新生发短信、打电话、加微信或QQ好友,用各种手段骗取钱财,或发放互联网消费贷款,引诱学生陷入高额贷款陷阱。请你一定擦亮眼睛,提高警惕,抵住诱惑,避免上当。
天水师范学院学生工作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宣
2022年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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