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9 10:26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艺体类专业在各省属于提前批或艺体本科批次录取院校,普通本科属于本科批或本科第二批录取院校。另外在四川还有对口本科批及其他一些专项批次。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
专业成绩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为准,仅录取专业与文化成绩双上省控线考生。
1、在进档考生中,按投档成绩依据分数优先原则排序录取及安排专业,若投档成绩相同,则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再按文化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录取。
2、音乐表演专业:声乐只招收民族、美声考生,器乐只招收钢琴、竹笛、手风琴、古筝、小提琴、二胡考生。
加分政策
按国家和地方统一规定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没有特殊政策,按统一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没有特殊政策,按国家统一规定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给予学生两次重新选择专业的机会。新生入学一学期后,符合转专业条件者经考核合格可转入新专业;新生在第一学年学习结束后,符合相关规定可降级转专业。具体详见:宜宾学院招生信息网 https://zsw.yibinu.edu.cn/info/1042/1638.htm《宜宾学院转专业管理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