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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0:34

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除在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参加本科批次外,大部分省份均在本科一批招生,目前仅在陕西、宁夏为本科二批招生,四川有少量专业参加本科二批录取。艺体类录取批次及其他批次信息请以官方招考机构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学校认可艺术类省级统考(联考)专业成绩,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折算规则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公布为准。若综合成绩相同,按各省级招考机构的同分排序规则从高到低排序,若相关省份未明确同分排序规则,则依次按专业成绩、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详细信息请查阅学校艺术类录取规则[https://zs.swust.edu.cn/#/zsxx/%E9%80%9A%E7%9F%A5%E5%85%AC%E5%91%8A/503188780bc0444b8692cd80d54c0638]

加分政策

我校认可各省级招办面向全国普通高校规定的加分政策,加分以后形成的特征分作为进档及专业安排的依据。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执行四川省和其他省份的民族考生相关政策,并设有省内民族预科(含普通预科一批、一类模式预科)、新疆协作计划等。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的录取无特殊要求。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在大一下期进行部分大类招生专业分流,同步进行转专业工作,大二时也可转专业,不过要求降级1年。具体转专业以当年各学院公布信息为准。


其它

凡投档到我校的考生,身体达到相关专业要求后,录取时按分数优先原则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和调剂,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调剂专业依据该批次考生报考热度由高到低排序。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的同分排序细则进行排序录取。若不服从专业调剂者或录取满额时,则作退档处理。在内蒙古自治区实行专业志愿清的录取规则。学校会计学(ACCA)专业、土木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原则上只录取有专业志愿的考生。

体育类专业录取规则:对文化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均上线的考生,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规定的投档成绩录取,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没有明确投档规则的,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依次按文化总分、外语、语文成绩从高到低排序。体育类考生要求男生身高不低于1.68米,女生不低于1.58米。我校录取四川体育类考生文化成绩要求达到省控线上20分(含2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