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8 17:4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专科招生录取严格按照河南省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批次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采用省统考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和专业统考成绩均达到省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按照河南省统一投档规则,由高分到低分择优依次录取。投档排序成绩计算办法为:考生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综合分保留两位小数后仍相同的,同等条件下参照语文、数学成绩排序方式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各专业录取无单科分数和志愿分数级差要求,学校认同河南省对考生的加分政策,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规定加分提档、录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入学一学年后,符合条件且本人提出申请,可转专业。
通过艺术类等特殊招生形式录取的,不可转专业。
其它
各专业考生的应试外语语种不限,但考生入校后均安排英语教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