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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21 00:27

奖学金设置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奖助主要措施

2025年

一、国家奖助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由广东省教育厅下拨,国家奖学金约130名,每人一次奖励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约110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6000元;国家助学金约3000名,每人每年2500-5000不等,按月发放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由广东省教育厅下拨,奖励标准分四挡,特等8000元/生/年,一等6000/生/年,二等5000元/生/年,三等4000元/生/年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最高不超过 20000 /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3700元/生/年学生可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参加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经认定后对应的困难等级资助标准高于 3700 元,由学校补足差额。

(四)其它奖助学金。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学生资助政策,在我校设立西藏生免费教育补助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资助等,资助金额根据当年最新文件执行

二、学校奖助项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获奖人数约占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5%以内,分综合奖和单项奖,其中,综合奖奖励在上一学年中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一、二、三等奖,奖学金分别为2500元、1500元、800元;单项奖奖励上一学年中在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和劳动素养上表现突出的学生,分为思想品德方向、学业表现方向、体育素养方向、美育素养方向和劳动素养方向,奖学金为600元。

)新生专项助学金。资助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第一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按一定的比例确定资助人数。

)其它奖助学金。目前我校还设有雪莲奖学金、雪莲助学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专项资助金等,资助金额800-10000元不等。

学费减免。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我校烈士子女、残疾军人等符合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或

荣誉奖励。为勉励学生追求卓越,全面发展,我校设有创新奖、“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奖励项目。

三、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翰墨华章奖学金章文晋奖学金、桃李奖学金、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等多种社会奖助学金,资助额度为300-9000元不等。部分学院设立院级社会奖助学金,如汉强奖学金、天赐奖学金建智奖学金等。

四、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可在6月-8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20000元。

五、勤工助学

学校推荐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内行政管理助理、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岗位

六、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对临时出现重大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补助标准500-5000元不等。

七、绿色通道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暂时缓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八、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学生发展需求,实施“青云计划”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上述奖助学措施如有变化,按最新上级文件及学校相关制度执行。


困难生资助办法

华南师范大学学生奖助主要措施

2025年

一、国家奖助项目

(一)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名额由广东省教育厅下拨,国家奖学金约130名,每人一次奖励10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约1100名,每人一次性奖励6000元;国家助学金约3000名,每人每年2500-5000不等,按月发放

(二)港澳及华侨学生奖学金台湾学生奖学金。名额由广东省教育厅下拨,奖励标准分四挡,特等8000元/生/年,一等6000/生/年,二等5000元/生/年,三等4000元/生/年

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招收为士官、退役后复学或入学的学生实行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学费减免。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金额,按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或用于学费的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两者金额较高者执行;复学或新生入学后学费减免金额,按学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

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以及学费减免最高不超过 20000 /生/年。全日制在校退役士兵学生全部享受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3700元/生/年学生可根据自身家庭经济情况参加学校家庭经济困难认定,如经认定后对应的困难等级资助标准高于 3700 元,由学校补足差额。

(四)其它奖助学金。部分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当地学生资助政策,在我校设立西藏生免费教育补助广东省粤东西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资助等,资助金额根据当年最新文件执行

二、学校奖助项目

(一)优秀学生奖学金。奖学金获奖人数约占各年级各专业学生总人数的25%以内,分综合奖和单项奖,其中,综合奖奖励在上一学年中全面发展、品学兼优的学生,设一、二、三等奖,奖学金分别为2500元、1500元、800元;单项奖奖励上一学年中在思想品德、学业表现、体育素养美育素养和劳动素养上表现突出的学生,分为思想品德方向、学业表现方向、体育素养方向、美育素养方向和劳动素养方向,奖学金为600元。

)新生专项助学金。资助考入我校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的第一学年全部或部分学费,资助金额最高不超过6000元,按一定的比例确定资助人数。

)其它奖助学金。目前我校还设有雪莲奖学金、雪莲助学金“三支一扶”“西部计划”专项资助金等,资助金额800-10000元不等。

学费减免。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我校烈士子女、残疾军人等符合条件的学生减免学费或

荣誉奖励。为勉励学生追求卓越,全面发展,我校设有创新奖、“十佳砺儒学子”“十佳鸿鹄学子”、“优秀毕业生等荣誉奖励项目。

三、社会奖助学金

社会各界在我校设立翰墨华章奖学金章文晋奖学金、桃李奖学金、田家炳优秀师范生奖学金等多种社会奖助学金,资助额度为300-9000元不等。部分学院设立院级社会奖助学金,如汉强奖学金、天赐奖学金建智奖学金等。

四、国家助学贷款

全日制本科生中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和在校生可在6月-8月向户籍所在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每人每年最高可申请贷款额度20000元。

五、勤工助学

学校推荐学有余力的学生参加勤工助学活动,设有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包括校内行政管理助理、科研助理、教学助理和学校公共服务等岗位

六、临时困难补助

学校对临时出现重大困难的学生给予困难补助,补助标准500-5000元不等。

七、绿色通道

学校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开通“绿色通道”,暂时缓收其学费,确保其顺利报到注册、入学,入学之后再根据具体的家庭经济状况,采取不同措施予以资助。

八、发展型资助育人项目

学校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着眼学生发展需求,实施“青云计划”等发展型资助项目。

上述奖助学措施如有变化,按最新上级文件及学校相关制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