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2 10:55
录取批次的安排
详见我校相应年份招生章程内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详见我校相应年份招生章程内容。
加分政策
学校遵守教育部规定的相关加分政策。投档成绩排序、优惠加分和降分投档等,按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文件规定执行。具体详见我校相应年份招生章程内容。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详见我校相应年份招生章程内容。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详见我校相应年份招生章程内容。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符合转专业条件的学生可按程序申请转专业,具体以学校公布的当年转专业有关政策文件为准。考生可以电话咨询学校教务处0735-2653201。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