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0:11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高中班、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乡村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乡村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专升本等招生类别。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湖南省艺术类专业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其它省份,在投档考生范围内,按公式“60×专业成绩/专业满分+40×文化成绩/文化满分”计算综合分进行排名录取,在考生综合分相同的情况下,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加分政策
原则上认可各省(区、市)教育厅有关加分投档的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可以报考。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校一学期后可以提出申请转换专业,具体规则和程序根据《湖南科技大学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相关要求执行,学校转专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和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