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13 09:27
录取批次的安排
学校普通本科层次的招生包括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国家专项计划、地方专项计划、新疆高中班、湖南省高中(中职)起点本科层次中职专业课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湖南省高中起点本科层次高中教师公费定向培养计划、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保送录取优秀运动员、港澳台联合招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毕业生(以下简称“台湾学测”)、专升本等招生类别。具体录取批次以各省考试院公布为准。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生源省份艺术类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高考文化成绩达到同批次艺术类专业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依照投档成绩(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录取,投档成绩相同时,专业成绩高者优先录取,仍相同则依次按照语文、外语、数学成绩从高到低录取。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规定,按各省(区、市)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全国性高考加分)提档。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对应届生和往届生一视同仁。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生入校一学期后可以提出申请转换专业,具体规则和程序根据《湖南科技大学普通全日制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执行,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转出无门槛”以及“学生与专业双向选择、专业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年度在校生转专业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