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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9:38

录取批次的安排

 校考专业安排在艺术类提前批进行招生录取;非校考专业安排在普通类专业相应批次进行招生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校考专业面向全国招生,编制不分省计划。艺术类文、理科考生兼招,统一排序录取,招生计划以教育部下达为准。

   填报中央美术学院校考专业志愿的考生须获得相应科类省级统考合格,校考合格,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校考专业录取时原则上只录取院校第一志愿考生。

   录取时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不含任何高考加分。按考生的专业志愿和投档分择优录取,不调剂。未录取考生予以退档。

   校考专业录取规则:考生相应科类省级统考成绩合格,校考成绩合格,相关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达到我校要求,依据考生志愿按照校考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校考成绩并列且招生计划不足时,按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排序录取,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并列时,则依次比较语文、数学、外语成绩,单科高者优先。高考文化课相对成绩计算公式(四舍五入保留至小数点后三位):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考生文化课成绩总分÷考生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校考专业高考文化课成绩录取控制分数线要求

   1.中国画、书法学、造型艺术、实验与科技、文物保护与修复、艺术设计、城市艺术设计专业考生文化课成绩不低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文/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2.建筑学、美术学、艺术设计学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

   3.美术学(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文化课分数线不低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本科(文/理)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或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的95%且不低于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专业本科(文/理)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

   高考综合改革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考生文化课相对成绩使用特殊类型招生录取控制分数线进行计算。海南省考生文化课成绩使用标准分。

   若有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调整,则考生的文化课相对成绩将按照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招生办法、统一标准进行折算,具体折算办法由学校本着择优录取且对同一生源地全体考生公平公正的原则确定。


加分政策

1.在进行校考专业录取时所使用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为无政策加分成绩。

2.在进行非校考专业提档时认可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规定给予相关考生的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分值。同一考生如符合多项加分条件,只取其中最高一项分值,且加分不得超过20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一)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考生报考要求
为了支援新疆地区少数民族美术设计人才培养,2024年我校艺术设计专业面向新疆本区内少数民族考生招收本科生。新疆少数民族协作计划限单列类(选考外语)考生报考,学生毕业后回新疆工作。
(二)报名及考试方式
考生高考报名及志愿填报等参照新疆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相关规定。专业考试报名、考试方式及录取同统招考生。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录取规则同应届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一、转专业原则

(一)转专业仅限于各专业学院内部专业间调整,不允许跨校区、跨专业学院转专业;

(二)转入系部必须进行专业考核,通过考核者方可转专业;

(三)对转专业成功的学生,不再受理其转回原专业申请。

二、转专业对象:各学院二年级本科生。

三、转专业时间:转专业工作每学年受理一次,时间为每学年第一学期末进行。第18周学生提申请,专业系部公布接收名额及考核办法,第19周专业系部组织考核;第20周公布接收结果。

四、转专业办理程序:

(一)各院系提前公布接收转专业学生的名额、要求、条件和考核标准等。

(二)学生申请并填写《中央美术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审批表》,交所在院系。

(三)所在系部审核批准后连同学生在原专业系的成绩单交拟转入系。

(四)转入系部于接到材料后七个工作日内统一安排测试(专业测试、面试等),考核成绩经院系务会讨论确认后,由院系主任签字、盖章。

(五)转入院系将通过考核接收的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六)审核通过的学生需在第一学期末到转入系部报到,其《审批表》及相关材料由转入系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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