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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3-06-19 17:49

奖学金设置

困难生资助办法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资助政策解答

 

1.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包括哪些内容?

我校围绕资助育人这1个中心任务,通过保障型资助、发展型资助2轮驱动,深化“诚信·感恩·自强”3要素育人品牌,一方面巩固保障型资助,强化“奖、贷、助、补、减”5位一体学生联动资助服务体系建设,一方面推进发展型资助,从思想引领、学业支持、心理帮扶、强身健体、志愿实践、美育熏陶、劳动服务等多维度,助力学生全面成长成才。贯彻落实“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保障型资助内容具体包括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国家助学贷款、学校(社会)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减免学费、绿色通道、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等。

2.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如何办理?

为保障家庭经济困难新生顺利入学,学校专设“绿色通道”。对被录取入学的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只要持有“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合同和回执单,或者持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武汉理工大学本科生资助政策简介》附有此表),报到时我校一律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再根据核实后的情况,分别采取不同办法予以资助。

 

——————认定——————

3.哪些学生属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根据《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指学生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学生需向学校申请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校按照班级评议、学院审核、学校审批的程序对学生家庭经济状况予以认定。

4.学校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时需要学生提交哪些申请材料?

我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每年5-6月进行;新生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在每年9-10月进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初次申请认定时,需要先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到学校后,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已经被学校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再次申请认定时,如果家庭经济状况没有发生显著变化,可以只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评议表》。

5.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主要考虑哪些条件?

必要条件:

(1)家庭年收入无法负担学生学费和住宿费,家庭可提供的月均生活费低于武汉市公布的城市最低生活保障线;

(2)学生生活俭朴,没有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

重要参考条件:

(3)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

(4)城镇(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低保)子女;

(5)孤儿、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

(6)身体残疾或重大疾病的学生;

(7)学生家庭遭受严重自然灾害或重大变故;

(8)父母残疾无劳动能力;

一般参考条件:

(9)贫困地区农村;

(10)父母双下岗(失业)且无固定收入;

(11)家庭多子女上学(非义务教育);

(12)单亲家庭且经济困难;

(13)艰苦边远地区少数民族学生;

(14)其它情况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

6.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按下列认定标准,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为特殊困难和一般困难两档。

(1) 满足必要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重要参考条件或至少符合两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2)满足必要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一般参考条件的学生,原则上可认定为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

7.被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哪些行为时,需停止各项资助并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1)拥有或使用高档消费品或有高消费行为的;

(2)未经批准在校外租房或沉溺网络的;

(3)有抽烟、酗酒等不良消费行为且经教育不改的;

(4)有与其家庭经济困难状况不相符的其它不当消费行为的。

8.怎样临时调整进入或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

学生应如实提供家庭情况,及时告知家庭经济显著变化情况。如学生家庭经济状况发生显著变化,应及时做出调整,对家庭突发重大变故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应临时调整进入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同时家庭经济状况好转的学生应主动申请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临时调整进入或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都按班级资助评议小组评议、学院资助工作组审核、学校资助工作领导小组审批的程序进行。

 

————奖——

9.申请国家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奖励标准是多少?

(1)学年学业水平为班级前6%名,综合测评为班级前6%名;

(2)思想道德素质为优;

(3)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5,三、四年级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

国家奖学金的奖励额度是8000元/年·人。

10.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奖励标准是多少?

(1)学年学业水平为班级前30%名,综合测评为班级前30%名;

(2)思想道德素质为优;

(3)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1.2,三、四年级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

(4)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5000元/年·人。

11.申请学校奖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奖励标准是多少?

(1)卓越奖学金。在满足学校一等奖学金评选条件下,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学生认可度高,能在学生中起到榜样示范作用的学生中评选。

卓越奖学金奖励额度是:20000元/人

(2)学校一等奖学金。学年学业水平排名为班级前9%名,综合测评为班级前30%名;思想道德素质为优;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点为3.0以上,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0;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

学校一等奖学金奖励额度是:3000元/人

(3)学校二等奖学金。学年学业水平排名为班级前17%名,综合测评为班级前30%名;思想道德素质为优;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点为3.0以上,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2.0;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

学校二等奖学金奖励额度是:2000元/人

(4)学校三等奖学金。学年学业水平排名为班级前30%名,综合测评为班级前50%名;思想道德素质为优;学年学习平均学分绩点为3.0以上,主修专业必修课程单科成绩绩点不低于1.2;二年级及以上学生英语应达到学校规定的国家大学英语四级考试标准。

学校三等奖学金奖励额度是:1000元/人

 

————助————

12.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需要具备哪些基本条件?资助标准是多少?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3)自觉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4)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5)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俭朴;

(6)学习态度端正,勤奋上进;

(7)上学年所学课程考试无不及格现象或综合测评排名在本专业或班级前70%或学习成绩较上学年有进步。

国家助学金资助标准分为甲、乙、丙三等,其中:甲等4000元/年·人,乙等3000元/年·人,丙等2000元/年·人。

 

13.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有哪些情形时需停发其国家助学金?

(1)购买高档消费品或有高消费行为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警告及以上处分的;

(3)弄虚作假,谎报家庭经济情况获取资助的;

(4)因各种原因休学、退学、保留学籍或以其它方式离开学校的;

(5)临时退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库的;

(6)其它不符合国家助学金相关管理规定的。

14.什么是国家助学贷款?

国家助学贷款是由政府主导、财政贴息、财政和高校共同给予银行一定风险补偿金,银行、教育行政部门与高校共同操作的专门帮助高校贫困家庭学生的银行贷款。助学贷款用来解决学费与住宿费,借款学生在读期间的贷款利息由国家财政补贴,毕业或终止学业后开始计付利息,学生自己偿还利息及本金。国家助学贷款包括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和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

15.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金额是多少?还款期限是多长?

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贷款金额为本科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学年不超过16000元。从2020年1月1日起,新办理的国家助学贷款还款期限原则上按学制加15年确定,最长不超过22年。借款学生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或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再读学位毕业后,可享受60个月的还本宽限期,还本宽限期内借款学生只需偿还利息,无需偿还贷款本金。国家鼓励毕业后收入较好的贷款学生提前还清贷款本息。

1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怎样办理?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或生源地经办银行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学生在新学期开始前,向家庭所在县(市、区)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贷款申请。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进行资格审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并发放贷款。高校在读学生当年在高校获得了国家助学贷款的,不得同时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17.申请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借款学生本人学生证或新生入学录取通知书;

(2)借款学生身份证复印件(未成年学生需提供法定监护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和同意申请贷款的书面证明);

(3)经借款学生本人填写并签字确认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及相应支撑材料;

(4)银行或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证明材料;

(5)采用线下模式的,还需填写国家助学贷款申请书。

18.办理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的程序是什么?

线上模式

(1)学生本人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向所在学院提出国家助学贷款申请,并按要求提供入学验证码;

(3)学院负责对学生提交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进行资格审查,并核查学生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学校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负责复查,银行负责最终审批学生的贷款申请;

(4)学生贷款申请通过学校审核和银行审批后,学校将组织学生线上填写、签订贷款合同。

19.什么情况下,银行可以停止发放国家助学贷款?

借款学生有下列行为之一,银行可以停止发放贷款并清偿贷款本金:

(1)借款人未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贷款的;

(2)借款人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学校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或公安部门刑事处罚的;

(3)中途退学、被学校开除或取消学籍的;

(4)学习成绩差,无法完成学业的;

(5)出国留学或定居的;

(6)被宣告失踪、死亡、丧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或劳动能力的。

20.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发生转学、退学、开除学籍、休学等情况,应如何处理国家助学贷款?

在借款期间转学、出国的学生,必须在学校和经办银行与待转入的学校和相应经办银行办理贷款的债务划转手续后,或者在还清借款本息后方可办理相关手续;借款期间退学、开除学籍的学生在办理离校手续前必须还清贷款本息。

借款学生在校期间因患病等原因休学的,应及时向学校提供书面证明,由学校向经办银行提出申请,休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

21.借款学生在毕业时需要办理哪些手续?

(1)借款学生毕业离校前,应与经办银行办理还款确认手续;

(2)对于毕业后当年继续攻读学位的贷款学生,要在毕业前向学校提出再贴息申请,并提供继续攻读学位的相关证明。学校审核通过后,由经办银行为其办理再贴息手续。

22.违约的借款学生必须承担什么后果?

(1)计收罚息。国家助学贷款的借款学生如未按照与经办银行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的期限、数额偿还贷款,经办银行应对其违约还款金额计收罚息;

(2)影响征信。经办银行将已毕业学生的个人基本信息和还款情况录入中国人民银行的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以供全国各金融机构依法查询。对恶意拖欠贷款的违约借款人采取限制措施,不予提供住房贷款、汽车贷款等金融服务;对于连续拖欠还款行为严重的借款人,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和银行将通过新闻媒体和网络等信息渠道公布其姓名、公民身份证号码、毕业学校及具体违约行为等信息;

(3)依法追责。经办银行的双方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严重违约的贷款人还将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23.我校有哪些勤工助学岗位?

我校设3000余个校内勤工助学岗位,以学院助理、科研助理、行政管理助理和公共服务助理为主。学院助理主要指学院综合办、教学办、学工办、资料室等内设机构的勤工助学岗位;科研助理主要指独立建制的科研院所的勤工助学岗位;行政管理助理主要指党群部门、行政部门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公共服务助理主要指直属单位及附属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岗位。

24.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勤工助学,如何申请?

参加勤工助学的对象为我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学生申请岗位不得一人多岗。

勤工助学申请的程序是:学生登陆智慧学工系统,填写勤工助学申请表,用工单位面试录用后填写审核意见,最后提交至学工部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审批,审批后方可上岗。

25.勤工助学酬金发放标准是什么?什么时间发放?

固定岗位的酬金标准根据岗位的工作时间、劳动性质、劳动强度等核定,并根据具体情况适当调整,酬金标准为300-350元/月。临时岗位酬金标准原则上不低于12元/小时,每人每月临时用工酬金不得超过350元。

勤工助学酬金每月发放一次,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每月15日前,将学生勤工助学固定岗位酬金核定表报校财务处,通过银行将学生酬金直接划入学生工行校园联名卡账户。

————减————

26哪些学生可以申请减免学费?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家庭经济特别困难,无力支付学费且当年所获资助不足以帮助其完成学业,同时符合以下条件者,可申请减免学费。

(1)遵守宪法和国家的各项法律、规定;

(2)自觉遵守大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

(3)学习勤奋刻苦、学习目的明确、学习态度端正;

(4)道德品质好,生活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高档消费品和高消费行为。

对符合上述条件的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对象子女、贫困地区的少数民族学生、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的学生予以优先考虑。

27什么是校内无息借款?

凡我校在籍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学习刻苦,态度端正,艰苦朴素,勤俭节约,无吸烟、酗酒等不良嗜好者均可申请无息借款。借款分为甲等和乙等两个等级,甲等借款为每人每学年2000元,乙等借款为每人每学年1000元。借款学生在毕业前必须全部还清借款,如表现优异,可根据符合条件在毕业前申请借款半免或全免。

————补————

28什么是困难补助?

困难补助是用于帮助我校学生解决因重大疾病、自然灾害、突发事件等特殊情况导致的临时性、特殊性经济困难的补助政策。学生因上述原因严重影响正常学习和生活时,可以向辅导员提起申请,经学院、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后,由财务处发放至学生银行卡中。困难补助分为临时困难补助和专项特困补助两类,金额根据实际情况发放。

29.什么是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

为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鼓励高等学校学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兵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 国家对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实行国家教育资助。在入伍时对其在校期间缴纳的学费实行一次性补偿或用于学费的的国家助学贷款(国家助学贷款包括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实行代偿;对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前正在高等学校就读的学生(含按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高等学校新生),服役期间按国家有关规定保留学籍或入学资格、退役后自愿复学或入学的,实行学费减免;对退役后,自主就业,通过全国统一高考考入高等学校并到校报到的入学新生,实行学费减免。

30.申请服兵役高等学校国家教育资助的工作程序?

(1)应征报名的高校学生登录大学生征兵报名系统,按要求在线填写、打印《应征入伍服兵役高等学校学生国家教育资助学申请表I》(一式两份,以下简称《申请表》)并提交学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在校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学生,需同时提供《国家助学贷款借款合同》复印件和本人签字的一次性偿还贷款计划书。

(2)学校相关部门对《申请表》中学生的资助资格、标准、金额等相关信息审核无误后,在《申请表I》上加盖公章,一份留存,一份返还学生。

(3)学生在征兵报名时将《申请表I》交至入伍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征兵办公室(以下简称县级征兵办)。学生被批准入伍后,县级征兵办对《申请表I》加盖公章并返还学生。

(4)学生将《申请表I》原件和入伍通知书复印件,寄送至原就读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

31.什么是基层就业学费补偿贷款代偿?

为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从2009年起,我校全日制应届本科生、研究生(定向、委培以及在校学习期间已享受免除学费政策的学生除外),自愿到中西部地区和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其学费由国家实行代偿。在校学习期间获得国家助学贷款(含校园地国家助学贷款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代偿的学费优先用于偿还国家助学贷款本金及其全部偿还之前产生的利息。

————服务————

32.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的具体职能是什么?办公地点?如何联系?

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管理中心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学生的资助事宜,具体包括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国家助学贷款、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国家助学金、校内无息借款、学费减免、困难补助、勤工助学、绿色通道、社会助学金等。办公地点在南湖校区大学生创新创业园立德楼303室,办公电话027-87658189。也可以通过微信公众号: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资助,了解相关资助政策和信息,或者通过邮箱:xgbzz@whut.edu.cn给我们留言。

33.    学校有哪些发展型资助?

我校聚焦学生发展需求,建立“资助+”育人模式,实施“励志助航”发展型资助项目,构建“励学、宏志、助能、远航”四大模块,组织开展“办公软件训练营”“英语听说训练营”“演讲与口才训练营”“求职训练营”、网页设计、礼仪指导、心理辅导等培训或活动,拓宽学生视野,提升学生综合素质,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

34.自强社是什么?职责是什么?联系方式是什么?

武汉理工大学学生自强社成立于2004年5月12日,由学生工作部(处)学生资助与服务中心指导。社团本着“自强、拼搏、奉献”的理念,始终坚持“资助育人,自强自立,回报社会”的宗旨,积极组织大学生义工队伍开展公益活动,帮助社会弱势群体,发扬义工精神——自信、自立、自强,培养同学们合作、关爱、奉献和互助的精神,从而形成了社团独具特色的家文化。自成立以来,社团每年都会组织“旧书圆新梦”、“义务家教”、“自强杯演讲比赛”等品牌活动,并组建了优秀的义工服务队,树立了武汉理工大学大学生的良好形象,提高了大学生的综合素质。社团在校内外均获得了高度评价,多次被校内外各大媒体报道。

社团部门机构明确。总社下设办公室、策划部、宣传部、外联部、组织部、义工部、新闻工作室、财务部、社联会、主持人团队十个部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