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我校今年继续招生培养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招生计划详见《河南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4年河南省地方公费师范生定向招生工作的通知》。地方公费师范生在校培养期间免除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享受国家奖学金等其他应享受的全日制在校生奖励政策。
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1.对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进行录取:即优先满足高分考生的专业志愿;在进行专业分配时,先分配有专业志愿的考生的专业。考生志愿无法满足时,若服从专业调剂,则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若不服从专业调剂,则作退档处理。按照进档考生的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和专业志愿安排考生录取专业,不设专业级差。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安排专业。未完成的计划将按照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规定重新征集志愿。如征集志愿仍不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撤回。
2.内蒙古自治区考生在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
3.高考综合改革省市考生按照当地公布的招生工作政策和投档录取模式执行。
我校部分本科专业按类招生。考生填报高考志愿时,将专业类视作一个专业填报即可。按同一专业类招收的新生,入学时在专业类内不分专业,在完成通识课程和学科平台课程学习后,按照有关管理规定参加专业分流,然后进入本专业类中的某个专业学习。
艺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1.专业名称: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编导、美术学、绘画、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戏剧影视文学。
2.音乐表演专业乐器种类要求:
音乐表演专业中国乐器只招收以下种类乐器:二胡、豫剧板胡、曲胡、坠胡、琵琶、中阮、大阮、扬琴、古筝、竹笛、唢呐、笙、大鼓、堂鼓、板鼓、排鼓、云锣;
音乐表演专业西洋乐器只招收以下种类乐器:钢琴、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长笛、双簧管、单簧管、大管、圆号、小号、长号、大号、竖琴、钢片琴、木琴、定音鼓、小军鼓、架子鼓、马林巴、萨克斯、手风琴、次中音号。
3.录取规则(不含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在投档到我校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50%加专业成绩50%的综合成绩排序,即考生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50%+考生专业省统考成绩/300×750×50%。计算公式为:综合成绩=高考文化课成绩×0.5+专业省统考成绩×1.25。录取时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4.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规则:直接依据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实际投档成绩(含小数部分)相同时,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择优录取。
体育类专业录取原则
若生源省份有明确的投档规则,按其投档规则执行;若无明确投档规则,按我校录取规则投档。
1.体育教育专业: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50%]。
2.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按照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有关文件和我校公布的《河南师范大学2024年运动训练专业、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单独招生简章》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录取
中外合作办学专业纳入国家普通高等教育招生计划,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入学考试,并符合相关招生录取规定和要求。
1.体育教育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使用河南省体育类统考成绩,在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类本科控制分数线的合格生源中,按考生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综合总分,录取时按综合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综合总分相同,则按照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综合总分的公式: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成绩满分)×100×50%]+[(专业成绩÷专业成绩满分)×100×50%]。
2.法语专业、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专业、环境工程专业(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录取原则:与普通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相同。
第二十七条 为了适应专业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需要,培养具备跨学科知识、复合型技能、创新性思维,就业优势突出的卓越人才,根据国务院学位办和河南省学位委员会等相关文件精神,学校实施双学士学位复合型人才培养项目(简称“双学位”), “双学位”项目的学生培养、管理等其他事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教育部和河南省以及学校等相关文件执行。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录取原则
戏剧影视文学专业:使用河南省编导制作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编导制作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60%和专业课成绩占4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6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4
音乐、舞蹈类专业录取原则
1.音乐学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占30%和专业课成绩占7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3 +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7
2.音乐表演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专业主科成绩在80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录取时在合格生源中按专业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舞蹈编导专业:使用河南省音乐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音乐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且舞蹈主科成绩在75分及以上的考生为合格生源,录取时在合格生源中按舞蹈主科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主科成绩相同,则按照专业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总成绩也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舞蹈编导专业(体育舞蹈):使用河南省体育舞蹈类统考成绩,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体育舞蹈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则按照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美术类专业录取原则
1.美术学专业、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美术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考生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各占50%的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的总分,录取时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总分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河南省考生报考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和产品设计专业,按照同一专业组投档。
百分制权重计算考生总分的计算公式:
综合总分=文化成绩÷文化课满分×100×0.5+专业成绩÷专业课满分×100×0.5
2.绘画专业:使用河南省美术类统考成绩,在文化课成绩和专业课成绩均达到河南省美术类本科A段控制分数线的前提下,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如专业课成绩相同,再按照文化课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加分政策
我校承认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根据教育部相关政策给予考生的全国性高考加分项目和所增加分值的有关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