奖学金设置
奖学金、助学金具体设立情况如下:
1、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额度为8000元/人·年。
2、省政府奖学金
省政府奖学金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学生,奖励额度为6000元/人·年。
3、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二年级以上,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奖励额度为5000元/人·年,奖励比例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总数的3%。
4、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具体分为三档,1档1000元,2档2000元,3档3000元,资助比例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总数的14%。
5、学校综合奖学金
综合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奖励等级、金额、比例分别为:特等奖,2000元/人·年,3‰;一等奖,1200元/人·年,3%;二等奖,700元/人·年,7%;三等奖,400元/人·年,15%。
6、学校单项素质奖学金
单项素质奖学金用于奖励再思想道德、学习、科技创新、文体活动、社会实践等某一方面表现突出、素质优异的学生。奖项、额度和比例为:思想品德奖,200元/人·年,5%;学习进步奖,200元/人·年,2%;科技创新奖,1000-2000元/项·年;文体优秀奖,200元/人·年,5%;社会实践奖,200元/人·年,8%。
7、校内助学金
学校设立学生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资助标准为800元/人·年,资助比例占在校本专科学生总数的5%。
8.其它奖、助学金
近年来,许多社会慈善组织、企事业单位、团体和个人在我校设立了奖、助学金,主要有“朝阳助学”银光助学基金优秀特困生奖学金、海利尔奖学金、和氏璧奖学金、韩泰奖学金、江西泰丰奖学金、松井利夫奖学金、高校软控奖学金、高铁奖学金、天一化学奖学金、迈图有机硅教育发展奖学金、YOKOHAMA(优科豪马)奖学金、建方方学生奖励基金、诚功社会实践奖学金等奖学金和金宇助学金、锐生助学金、彤城助学金、高铁助学金、莎蔓莉莎助学金、万通助学金、海立美达助学金、建华助学金、戴国玲助学金、思源基金等助学金。
困难生资助办法
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
学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建立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学金、助学金、勤工助学和特困补助并举,“绿色通道”和社会资助为补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
学校积极帮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地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以解决就读期间的学费和住宿费,贷款最高额度为6000元/人·年,学生在校期间的利息由政府财政全额补贴。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等政府奖学金和天一化学奖学金、和氏璧奖学金等企业奖学金,设立了综合奖学金、单项素质奖学金等校内奖学金,以奖励(资助)品学兼优的学生,鼓励他们勤学上进,奋发成才。设有国家助学金等政府助学金和金宇助学金等企业助学金,设立了校内助学金,用于补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学习和生活支出。设立了上千个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通过自己的劳动获得一定报酬,培养其自立自强的精神。设立了特殊困难补助,以帮助学生解决遇到的突发性、临时性经济困难。这些资助政策可以有效地解除学生的后顾之忧,保障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全身心投入到学习和生活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