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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4 19:31

奖学金设置

 

 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实现学校人才培养目标,中国海洋大学设立本科生奖学金40余项,受奖面约占学生总人数的50%。

一、国家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每生每年8000元。学校每年200名左右。

二、国家励志奖学金

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全日制本专科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科生,每生每年5000元。学校每年500名左右。

三、山东省政府奖学金和省政府励志奖学金

由山东省政府设立,省政府奖学金每生每年6000元,省政府励志奖学金每生每年5000元,用于奖励全日制本科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和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校每年80名左右。

四、优秀本科学生奖学金

包括综合类奖学金和单项类奖学金。

1.综合类奖学金 包括杰出学生奖学金8000元/人,每学年全校获奖人数一般为10人,一等奖学金3000元/人、二等奖学金2000元/人、三等奖学金1000元/人,获奖比例不超过当学年全校参评学生总人数的5%、10%、20%。

2.单项类奖学金 包括学习进步奖学金、文体活动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创新创业奖学金等,奖励标准为1000元/人,总获奖比例不超过当学年全校参评学生总人数的10%。

五、专项奖学金

1.文苑奖学金   奖励品学兼优、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优秀本科学生,激励学生热爱科学、热爱海洋、热爱海大,奋发学习,成才报国,每年奖励3人,奖励标准为20000元/人。

2.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   包括理科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和国家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奖学金,分别面向国家理科基础科学研究和教学人才培养基地专业、生命科学与技术人才培养基地学习的学生评选。

3.艺术类体育类比赛优胜奖学金   对在艺术类体育类比赛中表现突出、成绩优异,为学校争取荣誉的优胜者进行奖励,具体评审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4.大学生科技成果表彰奖励金   主要用于表彰学生科技创新成果,激发学生创新意识,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奖励金设立4个等次,特等奖奖励获全国一等奖的成果,奖金3000元;一等奖奖励获全国二等奖的成果,奖金1500元;二等奖奖励获全国三等奖、省级一等奖的成果,奖金1000元;三等奖奖励获省级二等奖和部分获省级三等奖及青岛市与校内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的成果,奖金600元。

5.支援国家建设专项奖励基金   用于奖励志愿到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艰苦行业和基层就业的应届毕业生,一次性奖励2000-5000元。

6.特殊贡献奖学金   为表彰有见义勇为行为,或在国家及国家以上级别的各种竞赛中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或为学校的发展出谋划策、起到一定积极作用的学生而设立的奖学金。

五、社会捐赠奖助学金

社会捐赠奖学金是热心于高等教育事业和人才培养的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捐资设立的奖助学金。学校每年奖励资助本科生1000余人次,奖励金额400余万元。

其中学校层面有小米奖助学金、中集助学金、天泰奖学金、青岛银行优秀大学生奖学金、中国银行自强大学生奖学金等20项;学院层面有劳雷奖学金、浪潮奖学金、中加特奖学金等23项。




困难生资助办法

    ●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

    我校高度重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定位为既是一项“温暖工程”,更是一项“育人工程”,把“济困意在助学,扶弱更为励志”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指导思想,不断建立和完善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包括奖助学金、勤工助学、经济困难补助、学费减免和“绿色通道”在内的助学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在实际工作中,学校按照以国家助学贷款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住宿费,以勤工助学和经济困难补助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生活费,以各种奖助学金为学生发展提供支持的工作思路,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学生的资助工作,确保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辍学。

    为了更有效的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我校录取的所有新生均需要提交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申请国家助学贷款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需要提交随录取通知书一同寄发的《中国海洋大学学生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表》、学生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的用户籍证明代替),未成年学生申请国家助学贷款应附有父母(或法定监护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无居民身份证的用户籍证明代替)和家长书面同意申请贷款的证明;无家庭固定电话的学生需记下邻居或亲戚家的固定电话,学校统一组织填写贷款申请表时需要。

    咨询电话:0532-66782262  66782769

    

    ● 本科学生助学金

    一 国家助学金
    根据财政部、教育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财教[2007]92号)要求和《中国海洋大学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每年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用开支,分为三档,具体标准为每人每年3000、2000元和1000元。

    二 专项助学金
 
    ●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
    中国扶贫基金会新长城助学金主要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50-60名,每人资助1840元。

    ● 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
    宋庆龄基金会“中海油贫困大学生助学基金” 每年资助25名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人3000元。

    ● 青岛市慈善总会助学金
    由青岛市慈善总会出资,资助品学兼优、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每年资助15名学生,每人1500元。

    ● 携程阳光助学金
    为支持高等教育事业发展,鼓励贫困学生刻苦学习、努力成才,同时培养爱心奉献、携手互助、热心公益的社会风气,携程旅游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2006年5月起设立“携程阳光助学金”。该项助学金至少维持5年,每年至少资助15名贫困大学生,每人5000元。

    ● 海程邦达国防育才助学金
    由青岛海程邦达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捐资设立,旨在促进我校国防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培养学生成才报国的志向,奖励我校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国防生,促进学校军事人才的培养。每年根据海程邦达慈善基金捐助金额确定资助人数,每人资助1000元。

    ● 福彩励志助学金
    由中国福利彩票青岛发行中心出资设立,每年资助100名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中二、三、四年级全日制本科学生70人,二、三年级全日制研究生30人,每人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