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6 00:11
体检要求
学校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按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
根据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修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附件)规定,我校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考生不予录取的专业有:以颜色波长作为严格技术标准的化学类、化工与制药类、生物科学类各专业;化学、应用化学、生物科学、心理学、园林、学前教育和体育教育各专业。
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考生除以上专业外,还不予录取的专业有:美术学、环境设计和地理科学各专业。
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蓝、紫各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的考生不予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的专业外,还包括:行政管理、会计学、工商管理各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