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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收费项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4-06-15 18:42

收费项目

学费标准

根据福建省物价局闽价费〔2013〕176号等文件规定,学校普通本科各专业的学费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艺术类专业(音乐学、音乐表演、舞蹈表演、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动画、环境设计和戏剧影视文学):8640元/生·学年;软件工程专业:一、二年级5460元/生·学年,三、四年级13000/生·学年;其他本科专业:5460元/生·学年。

二、在集美大学就读的少数民族预科生:5040元/生·学年;在其它预科培养学校就读的少数民族预科生,参照教育部民族司委托的预科培养学校学费标准执行。

 

住宿费标准

集美大学统一安排学生宿舍(不含留学生公寓),宿舍类型包括四人间公寓、六人间公寓、八人间公寓、四人间普通宿舍、六人间普通宿舍和八人间普通宿舍等,所有宿舍均已安装空调。根据住宿条件不同,收费标准为550元/生·学年至1300元/生·学年。


以上学费和住宿费收费标准如有调整,按主管部门文件标准执行。退费办法按《集美大学收费管理办法》(集大财〔2019〕30号)中的相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