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检要求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4-28 15:40
体检要求
招生体检标准按照《教育部 卫生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教学﹝2003﹞3号)《教育部办公厅 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及有关补充规定执行。
1.高考体检不合格的,学校将不予录取。
2.患有下列疾病者,我校有关专业不予录取
(1)轻度色觉异常(俗称色弱)不能录取的专业:环境工程、高分子材料与工程。
(2)色觉异常II度(俗称色盲)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外,还包括交通运输。
(3)不能准确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导线、按键、信号灯、几何图形者不能录取的专业:除同轻度色觉异常、色觉异常II度两类列出专业外,还包括数字经济、会计学、审计学、工商管理、市场营销、国际商务、信息管理与信息系统、工程管理、工程造价、公共事业管理专业。不能准确在显示器上识别红、黄、绿、兰、紫各种颜色中任何一种颜色的数码、字母者不能录取到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