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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4-28 15:41

录取批次的安排

本科批录取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艺术类专业调配原则

1.艺术类专业的专业成绩采用各省的省级统考成绩考生高考文化成绩和专业成绩均须达到所在省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艺术类投档方式和比例以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制定的原则为准

2.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专业投档规则及综合分折算规则,录取时根据考生艺术类专业综合分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录取。执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同分排序规则。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加分政策

学校认可符合教育部及各省级招生委员会认定的政策加分,以加分后的投档成绩调配专业或计算综合分。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我校对往届生没有特殊要求,与应届生一样对待。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