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1.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2024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及有关省份的招生政策和规定,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德智体美劳等,择优录取。
2.高考综合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须符合该专业选考科目要求。
(1)实行“院校+专业组(专业)”志愿填报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对进档的考生按照“分数优先(含政策加分),遵循志愿”的录取原则进行专业组内录取,专业组内志愿间不设分数级差。如专业志愿无法满足,且服从专业调剂者,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且专业调剂只在考生所投档的专业组内进行。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且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2)实行“专业(类)+学校”志愿填报方式的高考综合改革省份,执行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关于投档的有关规定。
3.非高考综合改革省份录取时,按照“分数优先(分数清)”的原则。在确定考生专业时,所有考生按投档成绩(含政策加分)排队,由高到低依次录取,首先满足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若考生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依次进入下一个专业志愿录取。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的,若服从专业调剂,由学校调剂到相应专业。对于所有专业志愿都无法满足,又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各专业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投档成绩相同时按各省确定的同分排序规则进行排序录取。
4.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
5.我校各专业新生入学后外语教学为英语。
6.体检标准: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有关规定执行。新生入校后需进行体格检查,体检结果异常者按我校有关规定执行。报考法医学专业学生需参考《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人社部发〔2010〕82号)及《关于调整公安机关和监狱及劳动教养管理机关录用人民警察招考年龄的通知》(人社部发〔2011〕115号)对体检、体能测试要求及年龄要求,以免影响今后就业。左利手(左撇子)慎报口腔医学专业。
7.新生报到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进行入学资格复查。经复查不合格者,学校将视不同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凡发现弄虚作假者,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办公室。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往届生录取按照各省招办的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