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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5-06-06 09:10

录取批次的安排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1.选考科目(含首选科目)不限。

2.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3+3”模式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普通类一段录取控制分数线;“3+1+2”模式省份的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须达到首选科目相应的普通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

3.戏剧影视导演、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音乐表演(声乐)专业,进档且符合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音乐表演(器乐)专业(只招钢琴、萨克斯、手风琴方向),进档且符合高考文化课成绩要求的考生按照各省专业课统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该专业计划不分方向,按照钢琴、萨克斯、手风琴三个器乐的省统考成绩一道排序,择优录取)。各类排序成绩相同时,高考文化课成绩高的优先录取(含国家政策加分)。

4.其他要求,按照《安徽大学2025年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简章》执行。

加分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按照教育部有关政策执行。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学校转专业特点:转出无门槛,转入有考核。

学校继续执行本科生全校范围调整主修专业政策,2025年考入我校的各大类、专业的本科学生(除相关文件和招生章程规定不予转专业的学生外),在学校规定的时间,根据公布的转专业方案及各专业接收计划数,结合学习兴趣、将来发展意向和个人能力,通过个人申请和接收学院考核,符合条件的学生可以调整到其他专业学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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