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批次的安排
浙江省省内:本科第一段,浙江省外:本科批或者本科第二批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根据学校公布的《202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第十二章,第五条第2款中艺术类录取办法摘录如下:
(1)艺术类
学校采用考生所在省份艺术类专业省统考成绩,对文化成绩和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省统考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语文数学总分、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高低排序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成绩(满分为 750 分)具体折算方法:
①浙江省
综合分成绩=高考总分(文化总分+政策加分)×50%+专业省统考成绩 (折算成 100 分)×7.5×50%。
②浙江省外
单独设定艺术类考生投档分计算方法的生源省份,按照所在省统一的综合分折算规则并录取。
未设定计算办法的生源省份,则采用浙江省艺术类综合分计算办法。
加分政策
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不区别对待应、往届学生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我校具有较为宽松的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后对录取专业不满意,可有多次机会申请转专业。(一)入学后学生在前两年拥有4次申请机会。(二)每个专业的转入名额总数占专业录取人数的比例不低于30%。一般情况下,第一学期不低于15%。具体详见我校转专业管理办法。
其它
我校实行平行志愿投档各批次,无论是普通类、艺术类、体育类、单独考试招生,学校均按招生计划数1:1投档录取。
浙江省内“三位一体”录取: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须在第一院校志愿栏填报“台州学院”,专业志愿只能填报入围测试组类中的专业,且符合所报专业的选考科目范围要求(即在符合选考科目要求的情况下可兼(单)报入围测试组类中的各专业或选择专业服从调剂)。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浙江省高考志愿填报和录取。要求高考总分高于2023年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普通类第一段分数线以上30分(含)。进档考生录取时,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实行分测试组类录取,按“分数优先,平行志愿”的原则择优录取,专业志愿间不设级差。详见《台州学院2022年“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章程》。
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要求:英语(师范)、英语、商务英语专业,要求外语语种为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105分。土木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外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其余专业对外语语种及单科成绩不作要求,但学生入学后修读的外语语种为英语。
我校对录取新生的男女生比例无特殊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