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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奖学金设置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15-06-24 09:53

奖学金设置

南京医科大学各类奖助学金设立情况一览表

我校目前在全日制统招本科生中共设有各类奖助学金41项,其中校级项目27项,院级项目14项,各类奖助学金总金额约1100万元,学生获奖助学金的人次达65%。

校级奖、助学金情况一览表

项目

名  称

获得条件

标准(元/年)

奖学金18项

国家奖学金

获一等奖、品学兼优

8000

国家励志奖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5000

校长奖学金

品学兼优、特别优秀

10000

新生奖学金

高考成绩特别优秀

5000-20000

优秀学生奖学金

德智体全面发展

300-2600(2014级起学生根据学费实际调整)

创新奖学金

品学兼优、创新或获奖项目

500-3000

境外访学奖学金

品学兼优、境外访学学生

2000-8000

七年制二级轮转奖学金

德智体全面发展

800

费孝通奖学金

获二等奖及以上、品学兼优

6000

扬子江奖学金

获一等奖、品学兼优

2000

唐仲英德育奖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以品为重

4000

天元奖学金

品学兼优、工作突出

2000

临床医学90届校友奖学金

品学兼优

2000

日中医疗咨询服务奖

品学兼优、家庭贫困

1100

星汉励志奖学金

获二等奖及以上、品学兼优

4000

长剑奖学金

品学兼优、单项奖及以上

5000

陈家震—蒋慧权校友奖学金

品学兼优、家庭贫困者优先

2000

医疗系77级医学实习奖学金

优秀实习生

3000

助学金9项

国家助学金

家庭贫困

2000-4000

伯藜助学金

贫困有志、品学兼优

5000

福利彩票爱心助学金

家庭经济贫困新生

3000

默克雪兰诺励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2250

南京明基医院助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2000

临床医学90届校友助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2000

教材补助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1000

薪火工程助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5000

康联助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4000

 

 

     院级奖、助学金情况一览表

学院

名 称

获得条件

标准

(元/年)

基础医学院

学友奖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2000

第一临床医

学院

默克雪兰诺中国精英奖学金

一等奖学金获得者

5000

公共卫生学院

马凤楼、戴汉民奖学金

品学兼优

1000

公共卫生学院助学奖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1000

口腔医学院

贺利氏奖学金

入围三等奖

400/800/1000

高露洁口腔医学奖学金

入围三等奖

1500/800/500

谐和奖学金

入围三等奖

2000/3000

刘嘉口腔医学奖学金

家庭贫困、品学兼优

1000

台湾校友奖学金

品学兼优

2000

第四临床医

学院

学生素质发展友谊奖学金

品学兼优

400

“绵引一——LASIK眼科”素质奖发展学金

品学兼优

3000

护理学院

亚东奖学金

品学兼优

2000

医政学院

奥赛康奖学金

品学兼优

根据评奖等级和学生人数

药学院

药苑奖学金

品学兼优

500

 


困难生资助办法

南京医科大学资助政策简介

 

我校建立了以 “奖、贷、助、勤、补、免”为主要内容、以“资助与育人并重”为工作思路的学生资助体系,我校资助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四类:

 

第一类:国家奖助学金

1. 国家奖学金

  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每学年申请和评审一次,奖学金一次性发放。

2. 国家励志奖学金

  国家励志奖学金用于奖励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学生,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奖励面约占在校生的3%,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3. 国家助学金

   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各年级勤奋学习、积极上进、家庭经济困难、生活俭朴的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具体标准由学校根据实际情况分2000、3000、4000元三档发放,资助面约占在校生的16%,按学年申请和评审。

◇在同一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获得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可以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但不能同时获得国家奖学金;申请并获得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可同时申请并获得国家奖学金或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二类:国家助学贷款

1. 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

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面向校内所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其前提是高校必须与经办银行签订合作协议,符合条件的学生在开学后向高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咨询办理,实行高校初审和经办银行终审制度。高等学校国家助学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借款学生毕业后六年。毕业后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经办银行申请办理展期手续,展期后的国家助学贷款在学生继续攻读学位期间仍可获得财政贴息。

2.江苏省生源地国家助学贷款

江苏省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由国家开发银行江苏省分行委托我省各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和结算代理金融机构,面向江苏籍在省内外普通高校就读的家庭经济困难在校生和新生,学生和家长(法定监护人)作为共同借款人,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地办理、以借款人信用作担保的国家助学贷款。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通过贷款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学生在暑假期间向入学前户籍所属区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受理,国家开发银行终审通过后贷款资金统一划拨至借款学生本人账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期限按学制加10年确定、最长不超过14年,学生在校期间和毕业后2年为“不还本金、只付利息”的宽限期。

 

第三类:专项资助项目

1.普通高校毕业生服义务兵役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偿

为鼓励高等学校毕业生积极应征入伍服役,提高兵员征集质量,推进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财政部、教育部和总参谋部决定自2009年起补偿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实际缴纳学费和国家助学贷款本息,在高校毕业生入伍后一次性补偿到位。

2.普通高校毕业生赴苏北基层单位就业学费补偿

为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我省补偿2009年(含当年)后应届毕业生到苏北地区基层单位就业、服务期在3年以上(含3年)的应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读期间的学费,每服务满一年即可获得三分之一的学费补偿款、三年补偿完毕。

 

第四类:学校资助项目

1. 勤工助学

我校勤工助学固定工作岗位有1100多个,临时工作岗位100多个,其中固定岗位每月勤工助学时间不超过40小时,约有200—360元的收入。

 

2. 优秀学生奖学金

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选一次,奖励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本科生,在综合素质测评基础上进行评定,设优秀学生一等、二等、三等奖学金以及单项奖学金。

3. 学费减免

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学生,由本人申请、学院审核、校资助管理中心审批,实行学费减免政策。

4. 临时困难补助

学生因家庭或者本人发生不可预知事件造成本人生活困难,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学院审核,校资助管理中心批准给予临时困难补助。

5. 新生入学绿色通道

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入学,我校建立了新生入学绿色通道制度,对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新生,学校先办理入学手续,然后核实情况,分别采取不同的办法予以资助。

6. 社会资助

学校积极引入社会力量资助在校品学兼优的学生,目前已设立奖助学金(校级和院级)三十多项,主要包括费孝通奖学金、伯藜助学金、唐仲英德育奖学金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