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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行政主管部门:
院校特性: “双一流”建设高校
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0-06-03 12: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三)非平行志愿投档: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优先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3、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4、民语言类、双语类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5、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四) 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学生优先录取。

(五)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六)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自治区相关规定制定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则。


对艺术类招生的录取办法

加分政策

对少数民族考生的特殊政策

对往届生的录取政策

转专业的实施办法

其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