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规则
学校信息更新时间:2020-06-03 12:28
录取批次的安排
(一)执行教育部和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录取政策和有关规定。
(二)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应达合格要求。
(三)非平行志愿投档:1、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如第一志愿生源不足,可优先录取非第一志愿考生;2、普通类进档考生,按照分数优先、遵循志愿原则安排专业;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理科考生优先录取数学、理综、语文分数高的考生;3、三校生普通类及单列类考生优先录取语文、数学、政治理论分数高的考生;4、民语言类、双语类考生,统考科目成绩总分相同时,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成绩的排序为,文史类:语文、文科综合、文科数学、民族语文;理工类:理科数学、理科综合、语文、民族语文。5、所有志愿都无法满足的,如果服从调剂,将由学院调剂录取到相应专业;不服从调剂的,做退档处理。
(四) 获自治区级以上表彰的学生优先录取。
(五)克孜勒苏职业技术学院公共课程中的外语为英语,请外语语种非英语的考生慎重报考。
(六)对政策加分考生的录取,按照教育部、自治区相关规定制定加分政策和录取规则。